“知初,别怕。”

年轻俊美的男人冲着程知初伸出了手,他一身黑色西装,更显翩然优雅,当他温柔微笑起来时,根本没人能够拒绝他的魅力。

“白易。”他说,“这就是我的名字。”

“我已经想起了一切。”

他牵起程知初剧烈颤抖的手,指尖划过上面的戒指,低缓说道。

“我一直都暗恋你,这是很久以前我为你定做的戒指,上面刻着你的名字。”

“它一直被我随身带着,想要等到将来的某一天由我亲手送给你——在我终于能鼓起勇气和你再次相识的那一天。”

“可是我还没有等到这一天来临,就被人杀死,于地下长眠。”

“直到你捡到我的戒指,将我唤醒,让我重新找到你。”

他执着程知初的手,在佩戴戒指的指节上落下虔诚一吻,抬头时目光充满深情,瞳仁中映出的全部都是程知初的身影。

空中突兀地响起了古典乐的乐曲,悠扬欢快,与四周的景象格格不入,坟墓中突然伸出了一双双白骨手臂,晃晃悠悠地爬出了骷髅架子,地上腐烂的肉块也弹动起来,堆积在一起,勉强凑出了一个个人形。

它们缓缓围拢过来,拍着奇形怪状的手,仿佛是在烘托欢乐的氛围。

柔软的尸块蠕动到树上,折下树枝,将乌鸦闷死丢到地上,几个尸体围了过去,将乌鸦拔下羽毛,编织在一起,扎成捧花的形状,一个接一个传递过来,递到了新郎的手中。

“我们是天生一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