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汤姆有些着急,他虽然对厨艺不精通,但是吃了一个多月的卤肉,天天在厨房里转悠,就算是不会做也看了两三分了。
他虽然在催促,可是也不希望以次充好——小酒馆能在穆拉小镇屹立几十年,除了唯一,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哪怕味道平平无奇,可是他们的分量和食材都是保证质量的!
他可不能为了一时的快钱砸了自己的招牌啊。
“谁让你见钱眼开将我们准备好的那些卤肉都给卖出去了?”丽萨瞪了丈夫一眼,不过也没什么底气:“小欧姆啊,这肉,要不咱们今天就别卖了?”断一天总比糊弄过去强啊。
老汤姆被老婆虎了一句,有些尴尬地搓了搓手——这做生意的,谁不见钱眼开啊?而且他本来早就准备比以往多了三成的卤肉的,谁知道那个兽人组成的佣兵团一下子给包圆了?他面对那些武力高强的,又不敢真的拒绝……
嗨呀,说到底,还是他低估了卤肉的魅力啊!他还以为就这他们这小地方的火爆呢。
“没关系的丽萨婶婶,你们不用担心,卤肉咱们还是要做的,但是咱们换种吃法。”
欧姆说完,将还冒着热气的鸡肉放到案板上,“笃笃笃”疾风暴雨的一阵响声之后,原本三指宽的肉块就全变成了肉丝。
接着,欧姆又将一旁咕嘟咕嘟冒泡泡的卤汁舀起来放到碗里,撒入一点黑胡椒,以及之前用肥猪肉熬出来的猪肉炸好的韭葱粒,调制成料碟。
没错,欧姆要用卤汁来做酱料!
欧姆本来打算先研究纯粹的酱的,谁知计划赶不上变化,他只能利用手边现有的材料进行“改造”了。
纯粹用卤汁来作蘸料,一开始的几口可能吃起来会很香,但是多吃几口,便会有中腻闷的感觉。
所以需要其他的材料来“稀释”和解腻。
现有条件下只能找到黑胡椒和韭葱。
※※※
在外面等候已久的客人眼巴巴地看着厨房门口,终于等到了厨房门打开,一团熟悉又霸道的香气便瞬间奔涌而出,冲进了他们的每一个毛孔。
可是……
“这不是卤肉啊?”看着被端上桌的夹馅儿面包,客人们都有些不解和不满。
“卤肉在里面呢客人,”老汤姆按照欧姆教给他的说法解释道,“因为今天的卤肉量不够,为了让客人们吃到‘饱’,所以咱们特别研究出来这种食物。这面包里掏了个口子,口子里面都是肉。如果觉得味儿不够,还可以抹点儿酱汁。您放心,咱们还是按照卤肉的分量收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