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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稍有犹豫,抱起兔子放在空出的凳子。

兔子探出前肢,勾上霍铮裤子后,很快跳到大腿上,舔了舔脖子下的毛发,安安静静蹲着,但凡霍铮想把它从大腿上抱走,它的小爪子就会立即伸出来勾住布料。

很显然,兔子要赖在霍铮的大腿上不走。

霍铮寡着脸,不动它了。

腿上窝着一只小东西,用饭时霍铮心不在焉,一会儿是小兔子,一会儿又是那与兔子相似的人。想起今日兔子在他眼前蹦跳的‘兔子舞’,霍铮觉得自己似乎在哪里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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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细用霍铮给他的干净菜叶填饱肚子,蹲在对方大腿上梳理全身的毛发。花斑狗为它出的这个主意的确很好,人果然喜欢可爱的动物。从前铮铮从不让它靠近,它想都不敢想,有朝一日居然能跳进对方温暖的怀里,蹲在他大腿上舔毛,铮铮的大腿结实有力,它忍不住用爪子踩了踩,愉快的磨牙。

白细理干净毛发,霍铮抱它下地,去灶屋内烧水沐浴。兔子体态小,不敢靠近生火的地方,隔着距离蹲在一旁,它知道这时候霍铮要去冲洗身子,便朝往屋外蹦跶,赶在霍铮热好水之前,躲在澡房内。

白细动了动耳朵,脚步声近,霍铮提水而入,将门掩上。

霍铮解开衣物,兔子眼睛往上一瞟,男人健壮挺拔的身躯背着它,热水淋淋洒洒而下,水汽弥漫掩去兔子视线。

它从角落跳出,抖了抖双耳。绒绒毛发沾了水汽,湿漉漉黏在身上,很快,蓬松的毛兔子缩小一圈,霍铮闻声扭头,身子侧过半边,目光与蹲在地面舔爪子的兔子迎了个正着。

噶。

白细舔爪的动作一停,小小的它仰视霍铮,人类的躯体于它而言格外庞大,眼儿顺着结实庞大的腿向上,视野间植被繁茂的地带,巧见庞然大柱,滴滴答答落着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