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抬头, 就看到了眼眶微微泛红的人形白狼。
本来吧,瑟尔这把老骨头好不容易从心肌梗塞中回过神。猛的又看到狼王委屈成了小媳妇样儿,一口气又要嗝屁过去。
弗恩也是心神大乱, 这不是他认识的狼王。
森狼因为讲究物竞天择, 种族内的狼王并非依照一个固定家族的姓氏统治, 而是任何一个狼人都有机会。只要有那个自信,相信自己能够击败所有的狼人。
那这个狼人,就是王!
每年,自觉可以晋升为王的狼人,都可以去跟狼王发出战斗要求。但一旦夺位失败,夺位的狼人地位也会在森狼一部一落千丈,同时会彻底成为狼王的私人奴仆。
白狼崛起,已经有五十年的时间。当初,这位狼王一路厮杀上来,以赫赫威名奠定了自己的登王之路。
不过白狼到目前为止,是森狼狼王在族群中呆的时间最短的一位了,他大部分的时间都混迹在人类社会。或者说,他一直居住在雾都,守护着一个以摩根为姓的人类家族。
人类社会并不安全,在这个超凡生物跟人类并肩齐驱的年代,彼此都在疯狂的攻击着。但相对来说,因为人类社会的遍地性,加上身体的天然脆弱,很容易被超凡生物随手杀死。
摩根家族近五十多年以来,没有任何一个家庭成员因为邪恶巫师、带着恶臭的吸血鬼、丑的一塌糊涂的人鱼怪等等超凡生物的迫害,可以说都是白狼的功劳。
比起弗恩的想东想西,罗兰倒是面色正常一点。
他当然也是十分惊讶,但归根结底,他并非森狼族人,不介意他们的狼王是个什么模样,又为什么一见面,似乎跟小崽子有渊源。
有时候,过程不重要,重要的是结局。
好的结局,那就是陆遥之没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