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楼里吉祥肉,皮娇骨脆肉肥油,本是圈中猪一头,端上饭桌蹄一只。诗名—— 一蹄十两。
“好诗……”那人情不自禁的感叹,简单明了,直中要害,一个猪蹄十两,果然很著名……比人参都贵了。扫视了一圈人满为患的酒楼,楼上楼下,几乎墙角都蹲着啃猪蹄的人,那人终是一咬牙,冲掌柜的道:“老板,来个猪蹄!”
掌柜的忙着收钱算账,头也不抬的吆喝:“猪蹄一份!”
“好嘞~”店小二异常欢快的应了一声,眨眼功夫便托了一只荷叶包着的猪蹄出来,笑嘻嘻的递给那人,道:“姑娘请自便。”
热腾腾的猪蹄入手,那人的黑面抽了抽,左右打量楼下也没个空位,便拿着猪蹄上了楼,楼上多是位置好的雅间,都被达官阔少给包了,刚要悻悻下楼,突然瞥见靠窗边有张最好的桌子,居然空落落的只坐了一人。
瞧样子是个十七八的小公子,细皮嫩肉的,长的极是顺眼,只是埋头灌着酒,气场和脸色都吓人了点。
现下也顾不上那么许多了,猪蹄烫手,那人大步上前,恬着笑道:“公子一个人?”
那小公子懒懒的抬眼一扫,连嘴都未动,又落下眼皮继续灌他的酒。
她也不恼,继续笑问:“不介意我凑个桌吧?”
依旧不答,这回连眼都懒的抬。
“多谢公子。”那人完全曲解了无视为默认,乐呵呵的坐下,慌忙撂下猪蹄,搓了烫红的手。
在她坐下的一瞬间,楼上的众人齐齐注目了她,眼神是肃然起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