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国原以为自己的兵马要交给别人指挥听说能自己做主也乐意之极。
燕国就有那么点小失落,他们没想做三军统帅,但是想燕国边境那一块归他们指挥,也许能稍微保持下国力。
于是第十条,第十一条也定了。
第十条写明北齐要低价向各国出售武器弹药。
第十一条是指挥权归属,顺便把各国负责的边境线也划分清楚。
燕国负责自己边境最西北那一段,南齐负责燕国中间那一段,楚国负责燕国靠近北齐那一段,燕楚兵力弱也缺少善战将帅,所以将他们安排在南齐北齐中间也是存了方便支援。
北齐边境自己负责,不用人帮忙。
南齐军事实力强再管理了鲁国靠近北齐的那一段边境,剩下的归鲁国自己负责。
第十二条是关于和亲。
燕楚两个弱国对这条抱着很大的热情,如果三十年后,强国君主是他们的血脉,或者他们的君主有别国皇室血统,他们就能免于亡国,起码可以多挣扎几年。
楚崇原到了梁州后就迅速娶了当地名门杨氏的女儿,给他生了一个女儿,后杨氏病逝他又娶了叶氏女,有一子。燕国北齐接壤最多,所以他就想让这一儿一女和北齐联姻。女儿嫁给李湛的嫡长子李烨,儿子想娶李灏嫡长女李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