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广文禄被人从尸堆中拖起来时,他感到嘴里咸咸的都是腥味。勉强睁开眼,摸了摸自己的脸,才发现,自己满脸满头早已给肆意流淌的血水完全浸湿了。
抬头已是天明,第一个跃入眼帘的,却是罗威那粗犷的面庞。
“罗、罗大哥”广文禄扶着脑袋,晃晃悠悠走了两步才算站定,“我,我这是在哪儿?”
“昨日你在哪里躺下的,现在就在哪里。”罗威淡淡说道。
广文禄这时才看清,比起浑身血污的自己,罗威的光景不错。不但脸上没有半点污垢,一身夹袄更衬托起整个人很是精神。
“罗大哥,你这是”即便昏沉了一宿,广文禄还是能清楚记着当时与罗威照面时,他的形容比自己好不到哪里去。那时同样是衣衫褴褛,怎么一晃眼,他就像变了个人。
罗威瞧出他的疑惑,叹口气道:“你没死真算命大,来,先用这布抹抹脸,吃点东西,咱们慢慢说。”
广文禄茫然无措,只能点点头。擦干了脸,除掉了凝结在眼帘的血块水渍后,他豁然发现自己所处的环境:一样的荒林,一样坚硬而又冰冷的大地,不一样的是那堆积如山的尸首。纵横流淌的血溪已经凝结成一滩滩一条条的深红血渍,残肢断臂横七竖八,摆满了目光所能及的每一寸土地,每走一步,都需要小心翼翼才不至于给它们绊到。尸体与血渍构成一幅诡异的画面,与明媚的阳光以及湛蓝的天空格格不入。
罗威领路在前,一边走着,一边与他说话。通过交谈,广文禄了解到,昨日,包括自己在内的三千余名俘虏都给赵营驱逐着做了攻击官军的“先锋”。“先锋”说得好听,但听罗威冷嘲热讽的语调,也猜得出起到的作用基本与炮灰无二。手无寸铁的“先锋”,面对全副武装的官军,自没有什么好下场。据罗威透露,三千余俘虏,最后活下来的,不足三百人。这涉及军中机密,具体人数难以得知,他也是无意间听来的情报,但和自己的估算也在伯仲之间,所以较为可信。而广文禄和他,都很幸运,是这三百人中的一员。
“那这三百人”广文禄犹豫着说道。
“昨日血战,官军大败。知道不,那个张奏凯,就是追着袁韬屁股打的张奏凯,都给割了脑袋。”罗威说完,不自觉发出啧啧称奇的声音。
广文禄对张奏凯了解不多,只知道此人一直号称袁韬军的瘟神,袁韬军会从巴州转移到营山,全拜他所赐。如此厉害的一个人,居然死了?
罗威摇着头说道:“还是赵营厉害,张奏凯不仅本人被杀,手下那二千兵,也七零八落。可赵营的损失,微乎其微。”
广文禄闻言,跟着惊叹了几声。他也知道赵营厉害,所以能击灭袁韬,但未曾想厉害到这份上。想当初袁韬军全军上下日思夜想的最大目标就是击败张奏凯,夺回巴州旧巢,如此“宏愿”,却在一夜之间,给赵营轻轻松松达成了。
“负责此间战事的覃千总觉得咱们作战有功,放言三千人中只要没死的,都不再是俘虏,改换赵营门庭。咱家命硬,没死了,被任命为个队长,带着三百人在此负责收拾战场。”罗威说话时,半是庆幸,半是自豪,“咱俩投缘,等你拾掇完自己,咱家去向上面申报,也给你个小队长当当。”
“多、多谢罗大哥抬举!”广文禄其实直到现在还是晕头转向,他对于局势有了个大概的了解,但对接下来怎么做完全没有概念,也对什么覃千总之类的人事关系两眼一抹黑。心中想着的,只是先依靠罗威站稳了脚跟,所以罗威叫他怎么做,他便怎么做。
走了不久,来到一棵树下,广文禄看到树下有个人低着头坐那里打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