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响才反应过来,连忙松开抓住了冯乐的手,伸手往衬衫胸口的口袋摸去,掏出来一只黑色的签字笔,以及半个巴掌大的小本子。
看到这罪魁祸首,几人顿时都说不出话来。
周希临看到这都无语了,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大哥,我们是出来玩的,你怎么又带笔又带本子的,出来写作业吗?”
双手紧紧揣住了笔和本子的林朝俞没理会周希临,目光紧张的看着冯乐,就像是一个做错了事情的小孩一样。
眼巴巴的看着她,想求得她的原谅,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只能委屈巴巴的回道,“…习惯。”
他习惯了思考,习惯不管去哪里,去什么地方,身上都会随身带上纸和笔。
这是他一直以来的习惯,所以今天出门的时候,他自然而然的就带上了纸笔,只不过没想到放在胸口的口袋里会戳到了冯乐的眼睛。
“对,对不起。”林朝俞小心翼翼的说道,那笨拙得不知道该说什么的模样,让冯乐忍不住一乐。
她眼睛嘴角都弯了起来,眼睫毛上还沾着细小的泪珠,在五彩斑斓的串灯灯光笑,美得惊人。
林朝俞觉得他心跳得越来越快,越来越快,他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快要窒息了。
而被林朝俞一直盯着的冯乐,心里莫名的一慌,眼神忍不住移开了。
觉得整个人在发烫,尤其刚才被林朝俞伸手抓住的肩膀,滚烫得冯乐心里一揪一揪的。
冯乐觉得自己一瞬间,脑袋就跟个浆糊一样晕乎乎的,明明刚才还能精明的卖着衣服做生意,现在脑袋却一片空白。
见自己说了话,林朝俞没反应,冯乐又是瞪了他一眼,林朝俞还缓缓回神,他觉得整个人滚烫得很,口干舌燥的。
“那个,你需不需要去看看医生?”林朝俞左右看了看,然后将手里的笔和本子揣进了裤袋里问道。
“没事,我缓缓就好了。”冯乐伸手揉了揉眼睛。
林朝俞张了张嘴想说手有细菌,别摸眼睛,但看冯乐那难受的模样,最后还是没敢说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