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诺赶紧接过来,寒冷的冬天,呵出的全都是白汽,只有手里的热包子烫人。他吃了一口,拿着包子就快步朝学校跑。
他不是跑到学校去的,他是跑着去和骆闻声重逢。
他奔跑着穿过一条又一条熟悉的街道,一处楼房上飞起一群鸽子,周围两三个同样急着往学校跑的学生,穿着他最熟悉的校服。
就是这里了,就是这个十字路口。
他激动的厉害,眼泪都要涌出来,奋力地朝前一跃。
随即便被一辆自行车撞倒在地上。
胳膊磕得生疼,包子也掉落在地上,他爬起来,就看见一只手朝他伸了过来,大概是眼睛湿润的缘故,他似乎一时看不清,就看见面前模糊的站着一个人,问说:“同学,你没事吧?”
十七岁的骆闻声,青春阳光,眼神明亮。
这是他平生第四次见到十七岁的骆闻声。
多么可怕的,自虐的执念。豪饮鸩酒,只为止一时的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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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琛听着《微风细雨》,觉得自己写进去了。
“微风伴着细雨,像我伴着可爱的你。”
感触特别深。
他在电脑跟前趴了好一会都没起来。
他其实从动笔开始就一直在犹豫,余诺是穿越人的设定,是一开始就揭露,还是到最后再揭露。
关于叙述顺序,他其实做过好几种方案,最后还是选择用衰老做开头,穿越以后的相知相爱做主题,不过他本来是打算在写完全篇以后,在结尾部分再揭露从一开头开始,受就已经不是第一次经历这件事,不过写着写着,就在这刚穿越的当口,就揭露出来了。
他很担心在知道这是周而往复的悲剧以后,还有几个读者会跟着读下去。
受是不死之身,在攻老死以后,他穿越到过去,和攻重新开始,这是一般的穿越文,有类似前世今生的梗,前世虐,今生甜,其实就是重生文的套路,读者看的时候不会觉得堵心,因为穿越过来主打相识相爱,按寻常套路这一世肯定很甜,结尾也会很圆满。
受是不死之身,在攻老死以后,他穿越到过去,和攻重新开始,这时候读者突然发现,原来这已经不是受第一次穿越回去,他对于悲剧无能为力,饮鸩止渴的爱情,终将还是悲剧的循环上演,执念的或许很带感,读起来却很堵心。
因为知晓了结局。
他也就是现在不缺钱,敢这样写。
但是宋琛觉得好虐好爽啊。
他从刚开始落笔的时候就因为心里想着这个梗,觉得很带感。要知道知不知道反复穿越梗,在从开头读这篇小说的时候,是完全不一样的感受。
知晓最终结局的余诺,是怀着一种怎么样的心情,在骆闻声失踪以后,按着前世的轨迹寻找他,然后带着他回家,看着他一次一次装死,最后真的死在自己怀里。
要知道骆闻声死的那部分,他写失智的骆闻声忽然清醒,叫了一声“诺诺”的时候,那一句“余诺知道,就是这一天了”,简直虐到他一写出来就泪崩啦。
我知道这开头的美好,结果对于你我却都是煎熬,可这夹杂着碎玻璃渣的糖,重来一次,我就是愿意再吞下去。
写进去以后沉浸其中,会代入到角色里,想着余诺躺在地上仰望十七岁的骆闻声的时候,心里是什么感受。
太他妈虐啦,他就爱这种偏执的糖中带刀的人和故事!人不在这酸爽中爆发,就在这酸爽中灭亡!
其实仔细想一想,《离婚》也是这种路数。
他估计是现实里太麻木,所以偶尔会有肆意的疯狂,想尝尝这酸爽的滋味。人要有机会,就是应该生生死死爱一场,重来一次也不后悔的人生,才是最完美的人生呀。
他就放了一首《starsky》,特别激昂的一首纯音乐,脑子里浮现着余诺在冬日的清晨奔跑的场景,他穿越几世重复这一刻的奔跑,只因为心中奋不顾身的爱,他如果能拍出来,他肯定拍的很带感,奔跑,也是很多作者心目中的经典桥段,最好能跑多快跑多快,刮着大风。
他在激昂的音乐里摇头晃脑,头发晃的乱乎乎的,以至于外头有人进来他都没察觉。
今天是周末,赵近东一大早出去见朋友,见完就回来了,家里静悄悄的,他问王妈:“都不在家?”
“太太去周家了,小琛在楼上写小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