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怎么还生气!”
“我委屈!”
潘玥瞪着他,眼眶通红。
却又瞬间将头扭转到一边。
郗明俊心疼的不行,轻轻的拍拍她背部:“我不懂事儿,我错了,我们家宝宝不生气好不好?”
“滚,你别恶心我!”
潘玥烦死了,刚刚还在吵架,现在就认错,他脸皮怎么就能那么厚!
“我不,我就要呆在那身边,时间不早了,先吃个早餐吧,不然你待会胃疼。”
“我不去。”
“你不去我就大喊我是郗明俊!”
“你混蛋!”
“走吧,去之前那家,我记得你很喜欢他们家的香芋包配豆浆,好多年没吃了,去尝尝。”
潘玥要烦死了,帮他戴好鸭舌帽,又化了个妆才让他出门。
“你没有和我出门都得把我画丑,是不是想让我丑点,那样你就有安全感了?”
“滚,我也很好看!”
郗明俊端详一下,“是,挺好看,我喜欢。”
潘玥将脸上的墨镜摘下来,一对电眼望向他,冷得吓人。
女人一袭干脆利落的黑色连体衣,脚蹬着黑色麂皮短靴,气场格外的强,属于精英女性飒爽。
潘玥清楚她长相比较普通,不算是太美,不然也不会对郗明俊一见钟情,然后死缠烂打把这个男人拐到身边宠的要死要活。
经过个人案例,潘玥经常告诉许多小姑娘,别太看男人的外表,不然容易做舔狗。
舔狗潘玥不情不愿跟着郗明俊去到包子铺,点了香芋包和豆浆,吃得津津有味,郗明俊看着她,觉得他眼光真好,不仅漂亮还有气质,有学识,真是高冷知识女青年。
潘玥其实是博士毕业,是大家口中的第三类人,当时潘玥去读书的想法就是想把生活塞得满满当当,而且她读书还是带小孩的,的亏导师对她一直很宠,小乐乐也很乖,不然她也拿不到博士学位。
“我记得我一到冬天就给你天天买豆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