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她不敢付诸行动。
万一霍飞英也杀了个回马枪呢?
那还不尴尬致死?
在李凤娇看来——
即便自己的修仙出了问题,一时半会也不会死人,那就再忍忍吧。
飞英已经对我很是不满,可不能再起冲突了。
否则,闺蜜怕是没得做。
…………
李凤娇对今晚一无所获很不满意。
霍飞英又何尝不是?
她原本还觉得自己草率了。
不该迫不及待地跑去陈楠房间献身。
可在撞破李凤娇的好事后,她很庆幸自己做出了冲动之举。如果再次让其得逞,那就完全无法竞争了。
见赶不走我,就转而谈防磁手机?
还谈得头头是道?
以为这样就能欺瞒得了我?
你越是顾左右而言他,就越说明你心里有鬼!
让我离开房间?
陈楠还没跟你结婚呢,就以大妇自居了?
想到这里,霍飞英心里极度不爽。
哼!
你让我离开,我偏不走。
你阻止我得到陈楠,我偏要得到他。
瞧好吧,很快我就会拿下他!
其实,霍飞英这么想,并不完全是在跟李凤娇赌气。最大的原因,是她发现自己真的爱上陈楠了。
跟陈楠接触的越多,她就愈加无法自拔。
她发现这个男人身上的特质太多、大迷人了。
能够献身于他,就算不结婚也不算吃亏。
不得不说,霍飞英确实有一定的奴性和驴性。
越不让她得到,她就越想得到,而且不只是停留在心里想想,她会付出更多的努力和行动。
就是这么任性!
‘想而不得,会永远在心里骚动。’用这句话来形容霍飞英,再贴切不过。
…………
翌日一早,陈楠就独自出门了。
京城的一些不太出名的景点,都是他今天的目标。每个景点,他都只是走马观花。
而且专往人迹稀少的地方走。
直逛到下午四点,‘红玫瑰’仍是没有出现。
这让他颇为失望。
有一种约会时被放鸽子的感觉。
京城大学,是他今日游玩的最后一站。
之所以把京城大学放到最后,是因为他对那里非常熟悉,毕竟大三搞学术交流时,他也是其中一员。
故地重游,他想细细回味一番。
在这里,他发生了许多故事。
只希望,这次仍有故事发生。
…………
刚刚来到京城大学的内湖边,电话响了,是李凤娇打来的:“陈先生,票已买好。演唱会晚上七点正式开始,咱们六点钟就要入场哦,你还是早点回来吧。”
“好的。”
挂断电话后,陈楠立即往外走。
刚走得几步,一个身材高挑而火爆的年轻女子径直朝着他款款走来。
体态丰盈、婀娜多姿,行走时如随风摆柳。
曲线相当完美,相当迷人,相当吸睛。
一眼可知,她是东西方混血美人儿。
可奇怪的是,她的毛孔比黄种人还要精细圆润,完全没有大洋马那种粗糙感。
紧身牛仔裤,包裹着紧致修长的美腿。
让人情不自禁地产生某种想法。
想要征服她,狠狠的折磨她。
显然,这是一个姓感到了骨子里的女人!
…………
只可惜她带着面纱。
眼、口、鼻完全看不清。
眼睛、口鼻、脸型轮廓,是相貌的四大因素,如今她的脸型轮廓只能看到前额,眼、口、鼻则完全看不到,根本无法判断她的姿色到底几何。
不过即便如此,她也足够迷人了。
对于女人,男人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
有的男人,把脸蛋或者家世作为第一要素;有的男人,更为注重内涵;有的男人,把性格放在第一位;有的男人,则最为看重身材。
只要身材火辣,其余一切都无关紧要。
眼前这位白人女子,无疑就是背影杀手。
当然,正面也相当诱人。
“这位同学你好!请问这所学校的东大门要怎么走呀?”白人女孩说得一口流利中文。
由于今天是周末,内湖并无其他人。
所以,陈楠就成了唯一的问路对象。
…………
“你不是这所大学的留学生?”
不答反问,陈楠最喜欢玩这一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