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啊。”旁边的一位同事道:“这挨千刀的作案的时候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除非那女孩醒来指控他,要不然我们就算知道是他,也拿他没办法啊!”
“正所谓雁过留痕,我才不相信他什么证据都没留下。”郝顺莞尔一笑。
大家都愣住了,不知道郝顺的话是什么意思。
郝顺也没解释,只是朝旁边也是一脸懵逼的黄萧道:“萧妹,走吧,你再带我去一趟案发现场。”
黄萧虽然不知道郝顺要干嘛,也跟着他就往车库走。
“你怀疑刘少聪在现场留下证据了?”黄萧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很有可能。”郝顺道:“他手臂受过伤,看起来应该是被什么尖锐的东西戳过,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极可能是他作案的时候,被案发现场某样东西弄伤过。”
“你怎么看出来的?”黄萧很是吃惊,对方明明穿着厚厚的外套,手臂也没露在外面。
郝顺当然不能告诉她,自己是依靠透视能力发现的。
“以后再跟你解释吧。”郝顺只能打马虎眼。
二人很快回到了第一个案子的现场,这里倒是有些枯树枝,但因为过去已经两个多月,期间还下了好几场大雨,就算有血迹遗留,恐怕也很难看出来。
郝顺却很有信心,只要自己猜测是对的,刘少聪在作案的时候被树枝一类的物体扎伤,必定会留下血迹,就算是大雨冲刷,也有可能留下DNA信息。
自己的超级嗅觉可堪比警犬的鼻子。
可别小看警犬的嗅觉,它们的嗅觉灵敏度是人类的上万倍。
之前电视上有个叫做【挑战不可能】的节目,一只叫做草根的警犬就挑战过将一滴血稀释两千万亿倍,最终完美找出的案例。
所以只要有血残留在树枝顶端,别说雨水冲刷了,就是拿去用高压水枪洗过,郝顺也能闻出来。
于是郝顺启动了超级嗅觉,像条小狗一般的左右探寻。
这把黄萧再次看傻眼了。
这家伙怎么突然变警犬了?
郝顺四处探索,却没发现除了死者之外其他人的血腥味。
“这里没有。”郝顺站起身子:“我们去下一个现场。”
“你刚才干嘛呢?”黄萧终于忍不住问。
“还不明显吗?”郝顺笑道:“用鼻子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