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对,一个是富家大小姐,一个是从村里出来的小门小户。
陆霆川看着沈清总喜欢低着头,明明长着一张漂亮的脸蛋,却不喜欢显露。
沈清在他身边都有半年了,怎么就养不成呢?身上那股土气,到现在都还在。
“知道自己错哪儿了吗?”血液里带着厉家的基因,哪怕是个私生子,但气势依旧要比他人高出很多,只是轻描淡写的一句问话,就威慑力十足。
“我不该偷偷去打工……”
陆霆川看她是真的认错了,起身说道:“知道就好,我又不差那点钱,又不是养不起你,你就在家好好的上课,给我做饭洗衣就好,你看看你这一身,天气这么热,外面又脏又臭,就跟一条流浪狗似的,一身骚味。”
陆霆川喜欢贬低人,沈清是他最好的撒气沙包,无论他做什么,说出多过分的话,沈清都不会介意,更不会生气,甚至打她一巴掌她第二天还准时给他做早餐伺候他。
这样的人,说脾气好,倒不如说是贱!是愚蠢!
沈清红了眼眶,也不知道是刚才摔疼的,还是被陆霆川这几句话给羞红的。
她也知道自己没什么本事,高中毕业就出来了,大学没上,被带到J市,在这个繁华的城市里显得格格不入。
陆霆川能留下她,是她修了一辈子的福气,他带她脱离了那个深渊,给了她安全感,给了她一个“家”他总是细心教导她,如何在这里生活下去。
她能做的不多,也就是尽量多做家务,每天给陆霆川洗衣做饭。
陆霆川气也消了:“行了,去个澡,洗干净点,换上昨天我给你买的那条红裙,我在书房等你。”
沈清赶紧点头,起身踉踉跄跄地跑回房间,从柜子里找到陆霆川给她买的裙子。
陆霆川给她买了不少红裙,他说她适合这样的颜色,穿上很漂亮。
沈清也觉得漂亮,她没有品牌高定的概念,但看这裙子的做工就猜一定很贵,太贵的衣服她舍不得穿。
她从来没穿过这么好的衣服,以前在家里,她都是捡别人的衣服穿,有时候还穿她哥的衣服。
大概是过惯了苦日子,不舍的,所以,就算有这么多衣服在,她还是喜欢到街边路摊上买几十块一件的体恤,从今年可以穿到明年,甚至还能穿到更久。
沈清洗干净手才去取裙子,带到卫生间,上上下下用沐浴露仔细搓干净才小心翼翼的换上。
红裙是露后背的设计,尽显曲线,性感迷人,衬得刚洗完澡的皮肤又白又嫩,沈清穿不太惯这样的衣服,畏手畏脚总是喜欢用手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