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晚秋以前养了条巨型贵宾犬,取名卷卷,养狗的时候就像现在一样,心血来潮,买了就扔给佣人打理,偶尔她会喂个狗粮,牵着狗绳去外面遛狗。
巨型犬长得很快,带回家才一年的时间就到了顾晚秋的腰上,牵出去特威风。
大狗有大狗的坏处,那就是顾晚秋一个人牵不住狗。
一开始顾晚秋也是真心喜欢那条狗,想要好好养着的,可谁让它挣开绳子往马路上跑,刚跑出去就被车给撞死了。
顾晚秋当时看着路中间一滩血迹,也没觉得多难过,就觉得兴趣一下子就掉下来了,乏味,没什么劲儿。
死了就死了吧,换其他的养,下次不养狗了,懒得牵。
女佣对厉谨行说:“卷卷是小姐以前养的狗,后来被车给撞死了。”
厉谨行没出声,知道自己这一出现是顶了一条死狗的位置,他虽然自卑,但却不会自卑到让自己沦为一条狗。
“小姐。”女佣出声,“人洗干净了。”
“把他带进来吧。”顾晚秋坐在摇椅上晃着,看到洗干净的厉谨行,她一下子从摇椅上跳下来来到厉谨行跟前,毫不遮掩的打量。
长得很好,非常好,就是人瘦了一点,也有些黑,要是再白点就好了,没事,时间长了就能养回来。
“小垃圾,你叫什么名字?”
“厉谨行。”
“哪三个字?”
“严厉的厉,谨言慎行的谨行。”
顾晚秋有一头微卷的黑发,蓬松在脑后,后面别着个蝴蝶结,从头到脚的精致,也有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俏皮和可爱,当然也有出生在豪门那股高高在上的张扬。
“你以后就住在我这里吧,我给你吃的穿的。”她大方的像是在施舍。
厉谨行低眉,掩盖住脸上的神情:“不用了,我等会儿就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