甭管是出啥事,都是苏宇跟村里其他人的事,村集体,公社,都可以置身事外,那苏宇何必同意?他又不是真缺干活的了?
只有公社愿意让苏宇贴上去,跟公社,大队上沾边了,说白了就是同意苏宇可以别虎皮,拉大旗了,苏宇才有利可图,否则纯粹当好人,他才不干。
可这点村里人能想到的又有几个?你不给苏宇一点好处,人家凭什么用你?他启用外村的黑户都没有找村里人询问过,已经足以说明苏宇对找村里人十分抵触了。
“是哦,老支书兢兢业业,事事为村里考虑,可怕是到时候众人都不理解,还以为他是假公济私呢。”
“嗯,有可能,而且有很大可能,但无所谓,只要咱不吃亏就行,其他那就不归咱管了。”
这就是最早的劳务派遣啊,出了事跟公司没有什么关系,你找大队上去,毕竟你赚的是工分,你是在帮大队上工作,而不是我苏宇。
责任划分,公社占据大头,苏宇只有极小的责任,你看即便真出了事,也找不到他头上同时还能扯虎皮,他干嘛不同意?
毕竟直接拒绝村支书,多少有些不给面子,这个年代,村支书还是权利蛮大的。
这个时代就是这样,个人不能干的,集体可以,个人不允许买卖,但集体可以,采购员来村里收东西,收的谁的?集体的,是大上的。
当然村民自己打的野兔,也能卖给有采购证的采购员,但要是卖给普通人,那你就是违法的。
所以有时候还真就需要这么一身皮,要是能跟公社合作,那无疑可以安全很多,甭管什么魑魅魍魉,都不敢轻易找事。
安全系数直线上升,要是没有这层皮,是个人嫉妒都敢跳出来给你找事。
有事没事先不提,光是应付这些事就够你受的。
“行了,不跟你说了,你收拾一下碗筷,我去一趟小木屋。”
苏宇告别了媳妇,来到了小木屋,跟大家提起了村支书的原话。
“诸位,我知道这样一三五,二四六轮流搬运可能损害了各位的利益。”
“但凡事要想长久嘛,有大队上,有公社给我们背书,你我也能干的更久一些,大家才能赚到更多钱,是不是?”
苏宇不遗余力的说服众人,免得惹来什么麻烦,毕竟要是跟村里人发生什么争执,他也很难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