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点大伙心知肚明,毕竟上次打的借条,惹来的麻烦,现在苏斌还没解决呢。
要是再来一次,他只能举家逃离三水湾村了。
“不对,不对啊,当初我可是根据熊肉的价值给你打了借据的,那肉就是我的了,我卖自己的肉,凭啥不行?凭啥还要再给你打借条?”
得,这小子反应过来了,可当初你为啥给封口费?还不是因为这种行为不好听吗?
所以苏宇三言两语,把这件事揭过,毕竟苏宇没时间跟他掰扯,他到底是不是道德败坏了,说重点。
“所以后面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我三番五次去讨债,堂哥都以各种理由搪塞我,后来听人介绍,把借据便宜转让他人,我自己都赔了二百呢。”
“大家说,如果你们是我,这个亏愿意自认倒霉了吗?我过分吗?”
众人一想,苏斌不给,那把借据转接给他人,亏二百,总来一分钱没有钱吧?这么干似乎合情合理。
而且你丫说没有我把黑瞎子吃了,短时间内拿不出五百,大家会觉得合理,毕竟别说苏斌了,大伙谁也没有本事一个月内赚五百块钱。
可你明明把熊肉卖了,多少钱都交代了,即便你花了一些,那五十块钱还拿不出来了?
毕竟苏斌举办酒宴花了多少?大家能没数?一个月掏不出五十块钱,却买了自行车还带回来一个女的?这不是糊弄鬼吗?摆明不想给,还给买了自行车。
既然你不仁,那人家不义,合情合理啊,毕竟你要是说我要娶媳妇,拖几个月咋了?都是亲堂哥,你就等不及?
可真要如此说,你问问大伙,哪个月不急需用钱?真等你不用钱了,估计都埋地里了,所以就是一个想给不想给的事。
毕竟别人娶媳妇也没非要买自行车吧?即便你坐过牢,特殊,那自行车顶多二百,剩余三百呢?你别说娶媳妇花三百?要知道别人顶破天才十五块钱彩礼。
给不了全部,你还给不了三百吗?剩余二百拖几个月合理吧?可苏斌一分钱不给,就是拖,那傻子知道他不给了。
毕竟一个月花掉五百什么概念?
20个月就是一万块,不到两年一个万元户进去了,谁敢这么花?都说苏宇是全村首富,可他家即便是砖瓦房,加上自行车,收音机,乱七八糟加一起,也没有一万块钱吧?
你这一个月花掉五百块,谁信?摆明不想还账,那你不想给,人家及时止损,把借据转让他人,亏损二百元,很合理。
“后面的事情,就是如此,我大伯,我奶,我亲堂哥,在我爹住院几天没人去探望的情况下,突然到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