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叛

人参这东西被誉为‘百草之王’,意思便是最为珍贵,药效最为强大的药材。

不过也确实如此,人参对得起自己的这个名号。

人参数量极为稀少,无比珍贵,别说是六百年年份的人参了,就算是百年年份的人参,其价格都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的起的,这一株六百年人参的价格,别的不说,顶的上十头猛虎!

猛虎的皮是拿来做装饰的,肉是拿来吃的,骨头是一种强身健体的药材,但是也仅限于此。

人参却可以为濒死之人吊命,老人临终昏迷不醒,为其灌一碗参汤,起码能够为老人再争取两个时辰的时间,足够老人交代完遗言的了。

孕妇难产,比指甲盖都要薄的一片人参,塞进孕妇嘴里,便可以使得孕妇再次充满力量,成功分娩。

将军失血过多,眼看就要撒手人寰,一株人参捣碎,熬成粥,给将军喝下去,用金疮药堵死伤口,那将军基本上就能救回来。

一株人参,有时候就是一条人命。

你说,这人参如何能不值钱呢?

一株六百年药龄的人参,杨飞扬真的赚大了!

一根小小的,细细的人参的须子,就能换一头大肥猪,你说杨飞扬如何舍得破坏掉人参的任何一根细须呢?

打死熊瞎子用了不过十几分钟的时间,但是一点点的,小心翼翼的挖出这一株人参却花费了杨飞扬足足一个时辰的时间,杨飞扬真的是一点点,一丝丝的慢慢的将人参从土里面给刨出来,没有破坏人参的一丝一毫。

“呼!紧张死我了,挖一株这东西,简直吓死人!”杨飞扬说完,一狠心,便将自己的一根袖子给从衣服上撕扯了下来,将人参外裹上一层厚厚的土,然后将其给包了起来,保护住人参,避免其受到任何的伤害。

将人参收进怀里面去,杨飞扬背起熊瞎子,便朝着山下走去,熊瞎子圆滚滚的,一点都不好背,杨飞扬废了好大的力气,才将其给彻底的扛了起来,一步一个脚印的朝着山下的常刘村走去。

“咳,咳咳,呕,咳,一群狗奴才,竟然还想着造反?等本王回到京城,定要让母后将你们全部诛杀九族!不,诛杀十族!”

此时大齐国的二皇子,齐乣,浑身浴血,原本一身华丽的金色长袍,此时也全都被撕扯成了碎布条,露出了长袍之下用紫金编织而成的内甲。

紫金内甲,比黄金甲要轻,而且防御能力要强大的多,黄金甲的过于沉重,而且在战场上金光闪闪的,有点过于耀眼,过于招摇,极为容易吸引火力,黄金甲的主要作用就是装皮,就是做一个装饰品,但是紫金甲,却是实实在在的防御神器。

用头发丝编制而成的三层紫金甲,也不过比一层麻布厚了一点点而已,穿在身上并不会觉得有多沉重,但是却可以抵挡近距离强弩的射击。

紫金内甲的价格,自然昂贵无比,而且想要打造出这种只有麻布一般厚的紫金内甲,更需要宫廷御匠级别的师傅,用三年以上的时间慢慢捶打,编制才行,这一系列的原因,使得天下之间的紫金内甲都只有那么几件,能够有资格穿戴紫金内甲的人,在大齐国都是身份最顶级之人。

“哇”齐乣愤恨的说着,一口鲜血止不住的被吐了出来,鲜血呈现出黑褐色,看样子应该是伤害到了内脏,不然的话,血液不会呈现黑色的。

紫金内甲能抵抗住利器的穿刺和切割,但是却很难抵抗钝器的击打。

齐乣痛苦的伸手摸向了自己的肋部,结果还没有摸到呢,就疼的两眼发昏,刚才有力士用手锤狠狠的击中了齐乣的肋骨,齐乣的肋骨起码断了两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