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以军功授田

农政司司长董四民,站在一个高台上,大声对对台下黑压压的军民家属,宣布本次授田的相关规定。

规定主要有如下几条:

1、每户军功人家,都下发田契,授于易于复垦的荒田20亩,然后耕牛按每5户人家分一头耕牛为基准。这些耕牛,王明为表彰军兵们的功劳,特地从施州卫等地买来,免费赠送给他们。

2、至于农具和水稻种子,则也由王明统一从施州卫、川南一带等处买好,然后平价售予每户家庭。

3、这些得到授田的家属,每十户人家中,设一名里长,由年长且品德端正者担任,平时由里长负责保管耕牛,分发农具种子,以及协调这十户人家之间的日常冲突,传达上官命令,督促纳税等事项。同时,再从这些里长中,按不同村落聚集的位置,选出一名村长。而这些村长里长,皆属于其治下半官方性质的管理人员,平时受到当地乡镇的民政所监管。

5、每户人家,从明年开始,按每亩下田,收半斗粮的方式,因为是两季稻,一年收夏秋两次,也就是一家人每年总共所交之谷物为2石,皆可以实物交纳,不用折成银子。自此以后,永为定例,再不增加粮税。

此项规定一发部,立刻引发了台下军民的热烈欢呼。

放眼望去,人人欣悦,高喊太子万岁的口号不绝于耳。

台下每户军兵家属,都用热烈欣喜的眼光,看着正在台上微笑端坐的王明。

有恒产者,方有恒心,太子王明给军功将士的诸多优待,让这些军兵家属们,每个人心下,都更加坚定了追随王明的心愿。

而这个纳粮税的数字,则是王明仔细计算过的。

按夔州当地的耕作水平,因为土地贫瘠,产出有限,故其中亩产稻谷一石半以上者,为上田,亩产八斗以上者,亩产五斗以下者,为下田。

且因为现在上田与中国早已被地主豪绅瓜分完毕,现在仅有二十余万亩下等的抛荒田土,可供王明颁发。而因为农时紧急,这些抛荒田土中,仅有两万余亩可以紧急复垦,其余的抛荒田土,只能等待将来再慢慢恢复了。

这样一来,按最低产量,即每亩仅产3斗稻谷来算,每户军属人家,一季共可产6石,一年两季,可产12石。这样一来,每户人家上缴的粮食,只有两石,占了每户产值的6分之一,比起明朝普遍的过半粮食上缴,实在是难以想象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