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离婚之后 佚名 1414 字 21天前

祠堂里的人,彼此间都有点亲戚关系,互相熟得很,就在周围议论纷纷,说他们不是一家人吗?怎么闹得跟仇人似的?

四姑立即先发制人,说大家不要误会,陈歌跟我们早就断绝关系了,不是我们不认他,是他不认我们!这种不孝子孙,我们早当他死了!

我不想跟这些狗亲戚当众撕逼,我可以不要脸皮,但我得顾忌我妈的感受,就对族长说:“按照族里规定,必须有人捐款比我多,才能取代我的名字,我还没死,我也是陈氏的一份子,你们无缘无故除掉我的名字,祖宗看了会答应吗?”

族长脸色很不好看,说石碑的榜一,离老祖宗最近,诚心诚意的子孙才有资格上,可你陈歌两年没有拜祖先,两年没有捐款,所以论诚心,你根本没有,除掉你的名字是大家一致商量后的结果,不是无缘无故的,你要是想不被除名,除非你再捐十万,然后给大伙儿表个态,老祖宗应该就会原谅你了。

我脑子嗡嗡作响。

别说十万块,我现在连一万都拿不出手,这不是把我往绝路上逼吗?

我爸死得早,我现在就是一家之主,可一旦被除名,不仅丢我爸的脸,我妈在外人面前也抬不起头来,搞不好还会变成整个陈氏的笑料,被人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

族长的话虽然很现实,但在道理上是讲得通的,我因为跟亲戚们闹僵,两年没回来祭祖,确实对祖宗很不敬,乡下的人最看重这些东西,明明很小的事情,总会上纲上线,夸大到可以死人的地步。

四姑见我不说话,就有些幸灾乐祸的样子,嗑着瓜子说:“老族长,这样吧,咱们也不让你难办,我家对老祖宗孝顺,愿意合捐十万零一百块钱,比他陈歌多一百!石碑把他除名之后,能不能换我们的名字上榜一?也不用镶金边,就放在第一行就行。”

族长考虑了一下,说合捐十万也是钱,行吧,你们几户当家的名字,都可以上榜,并列第一。

四姑和大伯娘高兴坏了,就回去跟其他人商量,不一会儿,二伯拿着手机走出来,在旁边跟一个专门负责记账的伯公说了几句话,现在时代不同了,不用交现金,扫码付款也可以,桌子上放着个收款播报机,还杵着喇叭,二伯拿手机扫了下码,很快喇叭里就传来一个震耳的声音:已到账十万零一百元整!

整个祠堂再次沸腾了起来,族人们你望我望,虽然不是自己捐的,但光看看也是兴奋的,有些亲戚干脆围着四姑几家人,各种问候,夸他们日子越来越好,一下子捐十万,身家估计离几年前的陈歌也不远了,你们都生了好儿子啊,在外面工作肯定发大财了吧啥啥的。

大伯娘明明很高兴,都快奔六的人了,却非要装出淡定的样子,阴阳怪气说:“我们哪能跟陈歌比呀,我们可是有良心的,不像他,发财了也不照顾下亲人,只顾自己潇洒,现在好了,不回来拜祖先,遭报应了,破产是他活该!”

四姑也在旁边嘲讽,说陈歌他妈也不知道怎么教孩子的,教出个吃里扒外的东西,但凡以前对亲戚好一点,也不至于会这样啊,破产了还可以回家住,吃喝都有,横竖饿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