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没错,那段路通往公务员小区,所以路灯选的都是高亮度的灯,相互间隔很近,晚上光线很好,也正因为此,我们才能查得出监控中的人和车。”

徐策道:“半夜路况极好,光线充足,李爱国和张相平开的都是奥迪车,照理车速应该挺快的。”

高栋微微眯起眼,道:“对,车速不会慢。”

徐策接着道:“现在是冬天,又是大晚上,李爱国和张相平开车一定关着车窗。”

高栋有些领会到了徐策的意思,沉声道:“你继续说下去。”

徐策道:“大半夜,车速快,车窗关着,即便凶手与李爱国、张相平熟识,凶手在前方打招呼,李爱国和张相平也未必会留意到前方的一个人是熟人,即便看到是熟人,也一下就开过去了,很少有人会在高速开车时,看到熟人停下车打招呼的。”

“你说的很对!”

“凶手要让半夜高速行驶的车辆停下来打招呼,只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凶手在做一件很特别的事,比如拦在路中间等,使车辆不得不停下来。但这么做虽然能让车停下来,但会引起车内人的警觉,不符合情理。另一种办法就是通过其他方法,让车停下来。你看,碎啤酒瓶就起到了这个作用,任何人开车,看到前方有一堆大块的碎啤酒瓶,一定会绕行的。你看这两处碎啤酒瓶的位置,第一处位于右车道,占满了整个右车道,并且占了一部分左车道,车辆要绕行,必须踩刹车,把速度降到很低,才能绕到最左边。绕到左边后,隔了七八米,又一处碎玻璃,这时车辆必须再踩刹车,绕行到最右边。这时的车子速度是很低的,在这个时候,出现熟人打招呼,车辆自然就顺便踩停了。”

高栋狠狠点头,道:“经你这么一说,我全然了解了!没错,一定如你所说,碎啤酒瓶的作用就是让车停下来。”

“你上次说,凶手是从右边的农田里逃走的?”

“嗯,张相平的案子也是同样。”

徐策道:“这就对了,凶手的碎啤酒瓶位置布置也有讲究,先右后左,刚好能使车停在右车道,这样他作案后,逃走更显得安全。”

高栋呼了口气,道:“好吧,这凶手的智商真不亚于你了!”

徐策一愣,马上放松情绪,笑了笑,没说什么。

高栋道:“既然犯罪经过是这样,那么凶手为什么两次都布置碎啤酒瓶。要知道,张相平是主管刑侦的,既然李爱国案子发生了,凶手为何不担心警方已经注意到了碎啤酒瓶,对付张相平时,用同样的招数呢?如果张相平在李爱国案子中,知道了碎啤酒瓶的用途,那他当晚再次看到碎啤酒瓶,就该立马提高警惕了。凶手难道没顾虑到这点?”

徐策道:“我想像你所说的会通过做实验进行犯罪的凶手,一定会想到这点的。可能的原因在于在李爱国案发后,凶手隐藏在围观的群众中,亲眼见到了警察第一时间就让清洁工把啤酒瓶清扫走了,而且当时张相平也没第一时间到现场,所以凶手才会放心地使用同一伎俩。”

高栋想起了他一开始接手李爱国案子的画面,当时他就想,凶手说不定就隐藏在围观的群众中,他还曾抱着侥幸的心理想从人群中找出可疑人,结果就遇到了徐策。

莫非,真如徐策所说,当时那个凶手,就在他们旁边,看着他们的一切行动?

有点瘆人,这样一个从头到尾冷静、理性、经验丰富的凶手,实在从未见过。

而凶手在案发后,竟然就站在旁边,冷眼旁观警方的一举一动。

而徐策一“坦白”完这番话,立马就后怕起来,当时明明自己就站在人群中,而且被高栋认出。高栋会不会怀疑到自己头上来?还是自己这番话,反而使高栋无论如何都怀疑不到自己头上?如果专案组组长不是高栋,是个和自己压根儿不认识的陌生人,他能百分百肯定,就已有线索绝对不会怀疑到自己。可偏偏是高栋,看来对手是熟人,弊远大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