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相嘲讽着坐一起喝酒,也是别有风味的事。
互相看不顺眼的人,本身坐不到一起,他们偏偏坐一起了,还随意的碰了碰杯。
嘲讽归嘲讽,至少还是同僚。
余素烟非要他回去,就算辞工也得亲自回去说。
所以,住客栈的时候,她也跟进了他的上房。
“不对吧,你跟进来干嘛?”
“看着你啊。”
“你这么随便的吗,那就不算风言风语了。”
“谁随便了!
你不要胡说八道。
贫道单纯为了看着你而已,你也必须回去,你辞不辞工跟贫道无关,也必须无关。”
跟她一起待一天就辞工,什么样的风言风语都可能会有,确实会说不清楚。
因此,她态度坚决,甚至把一柄长剑抱在怀里,坐在门后看着他。
“我明白了,你纯粹是想省下住店的钱,蹭····睡。”
找个借口在他这里蹭一夜,确实能省下十几块住店的钱。
“哼。”
“你还说你不随便?”
“江湖儿女不拘小节。”
“到床上来····”
“不要跟贫道说话,不然贫道就拔剑,一不小心杀了你,请自认倒霉。”
真是无语。
活的久了,什么样的人都会遇上。
周某人无奈的很,也不管她了,但多了个人在,也不方便打坐修炼,鬼知道这女人会不会给他一剑?
防人之心不可无,这是江湖人最基本的常识。
这么两个人互相防备着对付了一夜,在外人看来他们肯定是对道侣,忙活了一夜,出门的时候都没睡醒的样。
周某人是真有些不想回镖局了,感觉做镖师跟做贼似的,收入又低,不如穿过镇妖城到更南的地方看看,离殴家远一些肯定会更安全一点。
但余素烟死活不肯放他走,死死盯住,押着他出城。
让她整的实在有些无语,又不好闹出太大动静,只好一路出了北城,回到寄存天马的一家客栈。因为一路过来看到吃吃喝喝的东西都会买一些,余素烟很自然的伸手拿,这个尝尝那个吃吃····
“你也算收入不低的人了,平时都不买零食吃的吗?”
一个女人有钱也不买零食的,很少见。
“不买。”
“真抠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