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队:[图片].jpg、[图片].jpg、[图片].jpg、[图片].jpg
齐队长发过来几张图片,那是一间公共厕所隔间,一具被烧的焦黑的尸体就坐在马桶上。
而奇怪的是,那人明明已经被烧成一堆焦炭,可他坐的马桶却洁白如新,甚至就连这人穿的衣服都没被烧坏。
仿佛是有人在一句焦尸上套了几件衣服,然后再把它搬到马桶上一般。
齐队:一共发现了两具尸体,死状差不多。等商场报案的时候,家属已经被安抚住了。
晓飞:安抚?给钱吗?
齐队:对,一般这种案子赔偿金额在40~60万元之间。我们后来查到,商场一次给一个人赔了两百万,还有帮助后代入学、给亲属找工作这种承诺,所有受害者家属都接受了。
晓飞:为啥不上报,这种算灵异事件了吧
齐队:管不过来,最近一年这种类似案件太多了,市局某些领导的意思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晓飞:啊?这不算渎职吗?
齐队:呵呵,当然算,可怎么办呢?现在系统里的人很多都知道社会上闹鬼,很多人碰到这种案件压根不愿意去现场,你把他记过甚至开除他都不去,这时候咋办?
齐队:这也没办法,你没法强迫一个人,去和一个无法战胜的对象战斗。而且有些同志的想法也不是没道理,毕竟我们和犯罪分子战斗,死了也光荣,但死在诡异手里,又算什么呢?
看着齐队长的话,我不知道怎么回复。
毕竟我刚开始遇见诡异时,也是能躲就躲,躲不过就跑,甚至打心底里觉得那些正门硬刚诡异的人脑子都有些毛病。
只是经过后面一系列遭遇,我才走上这条和诡异对抗的道路。
但那是因为我有老朋友,我有油灯,我有铜镜,我有红衣女。
可对于什么都没有的人呢?逼着他们去和诡异对抗,跟送死有区别吗?
现在想来,在幸职上学时,大部分同学也没什么灵异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