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子,你这是……”
“啊,郑大哥啊,我就是被读者给难住了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信。快进屋吧,我收拾一下。”她将放在外面小桌上的书信给收回来,然后看到郑英抱着一个箱子进来了。
等进屋后见他从里面抱出一个东西,不由得惊讶道:“打字机?”电脑之前最有效的打字工具了,而且她还会用。
“嫂子见过?会用吗?”郑英问道。
“不是太会用。”不过这东西好,打字可比写的快多了,只需要打字的时候小心别打错就行,打错了还可以改。
“这里有说明书你看看。”郑英递给赵小兰一份说明书,然后道:“你平时都在哪里打字,我帮你装好。”
“不是,这个是送给我的?”赵小兰有点惊讶,现在这个时代国家基本什么东西都缺,打字机这东西更是难得了,这个虽然不是新的但看来也不旧啊。
郑英看着赵小兰呆呆的模样就道:“是啊,送给你的。不过这东西找新的太难了。这个是我妈那个杂志社坏了不要的,我拿来修了一下已经可以用了。”说完就将它放在书房的书桌上,然后通了电。
接着将一叠纸放上,道:“你打打看?”
赵小兰坐下之后试着打了几个字,这有点和后来的电脑差了很多东西,但是似乎又不差什么,至少键盘感很强,啪啪打字的声音也很熟悉。
“很好用。”赵小兰抬头笑道。
“没想到,你真的会打,我都不会。”郑英再一次觉得这个嫂子让人惊叹,然后又拿起她放在一边的信道:“这些都是读者来信吗?”他并没有看。
“是啊,我要一一的回,还好你没写不然我又多回一封。对了,真的非常感谢你和肖阿姨给我的这个打字机,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自己和姓肖的人一直很有缘。”赵小兰发现今天的郑英并没有穿着军装,白色的半袖衬衫,军绿色的裤子十分适合他,让其看起来像是一位老师而不是一位军人。但是军人的气质又那般突出,让人俊雅中带着一丝正气,总之是站在人群中也很难让人忽视的人。
郑英以为自己回去一次已经冷静过来了,可是看着赵小兰看着他的目光又忍不住心动,马上别开眼道:“我突然间想到还有事情要做,所以先离开了,如果纸不够城里面应该有卖。”他有点慌张的离开,而赵小兰却觉得他肯定是有别的事情才会这样匆忙的走了也没在意,对于他送给自己的打字机可是非常喜欢的,所以研究了很久才停下来。之后又开始了无休止的回信活动。
真的是写的太多了,还好不用每封回信都写一张一张的纸,有的只需要写个两三百字就可以了。加完了信就将信和之前要回的信放在一边儿,写完一封就将信和回信放在一起,等到买到信封和邮票才能写上回信的地址。
叶国豪应该已经托军队去办理物资的人去买了,所以晚上他回来的时候他就带回来了,吃过了饭两口子开始往信封里装信,然后写上地址贴好邮票等着明天有时间邮。
而就在这时叶国豪发现了那台打字机,他没见过就道:“这是什么玩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