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不一样,她自由奔放热情也大气洒脱,而苏母,只是个书香门第出生的江南小女人而已。
订婚之后,紧随而来的就是十一国庆节,沈年华的两个弟弟居然都分别从s市和a市跑到这边来旅游。
金秋十月,正是z市的旅游胜季,大片大片的桂花盛开,整座城市都仿佛笼罩在一层淡淡的花香之中,金桂银桂丹桂纷纷绽放出属于它们的馨香,早上打开窗户,淡雅的清香扑面而来,世界都仿佛瞬间变得甜美起来。
两人同一天过来,一个坐飞机,一个坐快铁,不同的地方,却几乎同时到达,沈年华和苏遇只好分别去接两人,因之前见过沈明华,就让苏遇去接他,而沈年华去接另一个同母异父的弟弟陈哲仁。
才到火车站,就见一个英俊高大目光桀骜的男孩子背着个单肩旅行包,耳里塞着麦靠在树边低低地哼着歌。
他留着长长的碎发,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闪着金色,上身只着了一件暗色的t恤,□一条简单的牛仔裤,如此大方平常的装扮,穿在他身上却异常的亮眼,凡事走过他身边的人都会忍不住回头再看他亮眼。
当然,这脱不开他那英俊的外貌。
他的长相完全遗传了他的父亲,刚毅尚有些婴儿肥的脸庞上镶嵌着两颗宝石般深邃黝黑的眼睛,纤长的睫毛如利剑一般笔直地排成一排,像沙漠边沿直立的一排排白杨树,眼睫垂下时长长的睫毛覆住那双明亮桀骜的眼,投下一片暗青色的阴影,□笔直的鼻梁下,是润泽的唇,不薄不厚,那么恰到好处,才十四岁的少年,已经可以想象出几年后该会惹多少女孩子热切的目光追随。
沈年华走进他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他一抬眼,那慑人的目光就扫了过来,见到是她,眸子里才展露些温和,渐渐脸上绽放出一个灿烂的笑,声音低沉,“姐。”
他正值变声期,本该是难听粗噶的嗓音,可在他叫出来却像大提琴的伴奏一般,带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
沈年华伸手去接他身上的背包,却被他无声避过,揽过她的肩膀,非常潇洒地大步向前走。
她知道他是体贴她,不让她拿东西,只是她从小温柔惯了,见到两个小她十岁的弟弟,不由自主的就想爱护。
她侧头看向已高了她半个头的陈哲仁,这么快他都比她都高了,已经从那个白白软软的糯米团子长成现在这个帅气的少年了。
幼时的陈哲仁长的非常好看,好看的雌雄莫辩,若不是他从小就皮的跟猴子似的,真会当他是女孩,她那时整天妹妹妹妹的叫着他,他才三岁,活泼的到处跑,跑起来的时候两个屁股蛋肉肉的左右甩啊甩,欢喜地抱着她要裙子穿,她妈也是个不靠谱的,居然真的给儿子买了件裙子。
“你就一个人来了,有没有跟叔叔和妈妈说声?”
“说什么啊,他们从不管我,再说我都这么大了还能丢了?”他将书包往车里一扔,很自觉地做到驾驶座上,洋洋自得地邀功,“姐,我给你选的这车不错吧?”
他吹了声口哨,发动车子,马达发出唔~唔~的声音,她还没来得及说他,车子唰一下就极速飞了出去,如跑马观花般打着s型的弯在马路上一路行驶。
沈年华早已习惯了他的疯狂,不再像过去那样紧张,可还是忍不住提醒他:“开慢点,罚单开的是我的!”
飚了一阵,他总算是爽够了,笑嘻嘻地停了下来,拍着方向盘,“太爽了!”
沈年华无语地瞪着他,不知说过他多少回,从来不听。
他小时候爬树摸鸟打架斗殴什么‘坏事’都被他做尽了,不知挨她妈多少顿打,十岁时就把家里的车开出去,把花园压的跟龙卷风卷过似的,他也一点不害怕,继续撞,后来又跑到一些赛车场开f1赛车,什么都玩,从小被大人们称作飞天蜈蚣,可见他有多调皮,可即使如此调皮,他学习成绩依然牢牢地占领着年级第一的位置,还跟老师学生们称兄道弟,左右逢源,也不知他哪里来的那么大的魅力。
这几年大了些,终于不像小时候那么皮,但越发难以管教,陈叔叔只要限制了他每月的零花,谁知这小子居然跑去人家修车店打工,后来陈叔叔实在没办法,只要跟他拟定了协议,哪些事同意他做,哪些事是万万不能碰的,他唇角一勾,签了协议。
他又不是傻子,有些原则性的东西当然不会去做。
总之一句话,这个弟弟几乎是传奇性的长大的,几乎每一天都过的像电视剧一样精彩。
车子开到沈年华和苏遇家的楼下时,恰好另一辆车也到了,衣着干净整齐恍若中世纪贵族般的沈明华从车上走下,目光沉静如水。
陈哲仁很随意地将车钥匙往沈年华那里一抛,嘴角一勾,“哟!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