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我啊!”陆臻微微挑起下巴,眼睛笑成了两弯新月。
夏明朗吐出一堆螃蟹壳,慢条斯理地擦干净嘴说道:“臻哥儿,求你了。”他将尾音拖长,把那三个字念得风流倜傥。
陆臻顿时哭笑不得:“怎么什么话让你一说,就全不是那个味儿了呢?”
“我都叫你哥了。”夏明朗占便宜没够,很有跃跃欲试大叫特叫一通的趋势。
陆臻连忙用蟹肉赌住他的嘴:“得了得了,别叫了。听着太穿越了,我又不是你家小厮。”
夏明朗起身越过桌子接了那一口,有滋有味地嚼着,随手一撑,竟然从桌上翻了过去。他虽然长得结实魁梧,但身手实在太好,那么大个人飞身落地,居然没有半点声响。
陆臻感觉就像是身边落了件衣服,扭头一看,人已经咧着嘴在冲自己笑。他不自觉多看了夏明朗一眼,就面前这位爷,横看竖看也没有半分明清公子哥儿的气质,往死了YY,也就个夏门庆,当他们家的小厮……陆臻无力再想下去,一阵恶寒地举了白旗。
关于“哥”这个称呼从早争到晚,以陆臻同志的全面溃败而告终。陆臻虽然争得脸红脖子粗,但心里很欢乐。
夏明朗的个性里有三分妖气,当他占上风时怎样卖弄都可以,他可以媚得让你心慌,也能妖得让你心跳,只要你高兴,他能扮上去唱一曲贵妃醉酒,那都不会影响他强悍迫人的气势;但此时他虎落平川,正是不顺的时候,现在要弱下去那可是真弱,不是什么赏心乐事。
陆臻虽然有心要调整他们之间相处模式,但他的调整方向是只限于自己的,最好夏明朗还是能怎么神气就怎么神气,该怎么得瑟就怎么得瑟,回头一个不顺,自己还能把他给罩住了。
当然,这个心愿是有些理想化,但陆臻本来就是个理想主义者,那么大个中国他都能当成自己的所有物那样理所当然地说一句:我要保护她。夏明朗再牛B,也只是个人。
夏明朗炒了四只蟹,自己吃了三只半,他是到今天才真正尝出这甲壳类生物的鲜美,一口等不及一口在吃,等他终于发觉盘空碗净,陆臻手上只剩下了最后一只蟹脚。
“你吃你吃。”夏明朗讪笑着推过去。
陆臻脸上似笑非笑,慢吞吞把这最后一口蟹肉塞进嘴里,用力咀嚼着说道:“真好吃。”
“明天多买点儿。”夏明朗赔着笑,拉过陆臻的手指舔他手上粘的汁液。
陆臻感觉一阵酥麻麻的痒像过电一样从指尖传到心脏,然后忽忽悠悠地就往下走,把某个沉睡的器官悄然唤醒。陆臻昨天被折腾了半宿,其实一次没射过,憋得厉害。这会儿吃了个半饱,正是适合起心思的时候,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手指在夏明朗厚实的嘴唇间吞吐,如此直白的刺激让他不自觉闭上眼:这屋子似乎有点太热了。
夏明朗把“餐具”清洁到一半,愕然发现陆臻居然硬了,他嘴角一咧刚想调笑几句,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然后满头满脸地红起来,连脖根都臊得通红:昨晚那么激烈的一场,陆臻绝对不应该这么经不起撩拨,那唯一的可能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