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没有入世的打算。
在自己名气尚不响亮时决心拜师,只能证明那对父子别有所图。
“咕咕咕咕——”室中的两人被一连串的鸟叫声吸引,转头看窗户,发现是一只肥嘟嘟的鸽子。
它的体型,比山野中灵活奔跑的花毛鸡,还要圆润二分。
白云城的鸽子,没有哪一只会比城主的鸽子更肥。
叶孤城:爱喂鸟食怪我咯?
朗月眼神一凛,道:“这是金铭灭的鸽子。”明明每一只都长得差不多,她却能精准地辨别其身份,这眼力见也是头一份的。
叶孤城不说话,由朗月倒出放在小竹管中的便条,看都不看便递送给自己。
将生意交给婢女打理是没错,但他却并非不闻不问。
以鸽子做信物,定有重大事件发生。
可不是重大事件,叶孤城笔直而浓黑的两条眉毛皱在一起,放下纸条道。
纸条只表达了一个意思,金铭灭的掌柜,死了。
第6章
陆小凤来到码头,应天府在内陆,并不靠海,想要找到一处有码头有渔船的地方,不是件容易事,如果那船家的目的地要是南海飞仙岛就更难上加难。
虽然难,但并不是绝对不可能,他所在的港口,就有一艘大船,船老大在指挥伙计装载货物,他们脸上充斥这对未来的希望,正因为这点希望,哪怕工作再苦再累,也没觉得有多辛苦。
陆小凤走近道:“是往飞仙岛去的吗?”虽然他在问,但却胸有成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