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跑还略有难度。
但所谓的略有难度只是相对的。
叶孤城把竹简收起来,冷笑一声。
当年嬴异人被看得死死的他还帮忙偷渡回国了,现在赵国又没有平原君,他自己手上有人又有钱,害怕什么?
不行就把赵国给平推了!可能是与西门吹雪呆久了,他身上终于也染上了西门庄主特有的社会气息。
嬴政感觉到了气氛的变化。
他从小就敏锐得过分,稍微长大一点后,又有叶孤城教他怎么辨别人气,这么多年虽然武功没有练得如同盖世高手,但是对人的气息敏感度高了不止一点半点。
当他走在街上的时候,甚至能感觉到有几个人的视线落在他的身上,可以说是相当的敏锐了。
正是因为有着一手本事,当围着他的赵军变多时,嬴政一下子就感觉出来了。
赵王这回也学聪明了,或者是说他并不想打草惊蛇,赵军多穿红衣,走在路上士兵的衣服无比显然,他应该是嘱咐过赵军要暗中盯梢,所以那些人都作平民打扮,看似在街上闲逛,但一双眼睛却锁定在嬴政的身上。
怎么说,对古人来说有换衣服的自觉已经不错了,这应该算是相当早的便衣警察了吧?然而考虑到他们一点都不掩饰的视线,就算是被盯梢的嬴政都想给他们打个差评。
没办法,眼神太明显了,想忽视都忽视不掉。
他默默叹了一口气,对屁颠儿屁颠儿跟在身后的赵高道:“小高子,速度快些,我们去找叶师。”
小高子是赵高,秦国宗室的远亲,他的母亲因为获罪充作官奴,而他也是在出生后很小的时候就遭受阉割,机缘巧合之下从秦国逃了出来,正好被嬴政收为跟班。
叶孤城看见赵高的时候不动声色,既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就如同他抱养了荆轲一样,并没有因为嬴政是他学生的原因就把荆轲给宰了。
相反,现在荆轲与嬴政的关系虽然说不上是很好,但也算是点头之交,谁叫他们被叶孤城放在一起学习剑法?这么多年都下来的,想要不熟悉都很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