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把叶氤堵得半晌无言。好一会儿才又咬牙不甘心道:
“不可能!在一起这么多年了,我了解黎未都!他所有的时间、精力全部用在了我一个人身上, 根本不可能有空在外面瞎搞, 更没道理分手几天就喜欢别人!何况喜欢谁不好, 偏偏挑了他?”
“你好像挺不开心的。”
“遇上这种事谁心里能舒服?要是潜潜你的东西突然被人抢走了, 你能开心?”
沈潜:“可不是你自己丢垃圾桶、不要了的东西么, 怎么还叫‘抢’?
“我丢了的别人也不准捡!潜潜你到底站哪边?”
沈潜于是乖乖闭嘴。耳朵长茧地又重复听叶氤叨叨了好一阵子黎未都十多年来如何如何对他百般呵护、怎样怎样眼里只有他一个, 之前投怀送抱的多好看的模特儿演员都有,看都不带多看一眼的……
忍了忍,真心想吐槽一句大实话——没多看一眼, 是因为人家没遇上前夫哥好吗?
前夫哥多大一个杀器?朱凌都拿下的猛人啊!
早在三个月前,沈潜第一次从电话里听说朱凌居然已经结婚了,也是异常震惊的。
按说, 像朱凌那么恃才倨傲的类型,绝不可能在三十岁之前定下来。说不定一辈子都不会结婚。
没想到,年纪轻轻的就被人收入囊中。而那位前夫哥搞定了他不说,最后还甩了他。
按照朱凌朋友的说法,“凌哥扯着我们嗷嗷哭,那叫一个悔不当初。喝完酒一个电话接一个电话的打,拦都拦不住……”
这么让人念念不忘,再加上刚才那怼人的气场。短时间融化黎未都那个高冷,真也未必就是不可能任务。
难以想象,会是怎样貌美如花、彪悍潇洒的一位世外高人。
不对!
沈潜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陡然转身回书架上翻翻翻,哗哗翻出一本旧的“惊爆总裁和小民工”专题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