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多年嫌弃别人“神经病”,那个所谓的“神经病”却从没有伤害过他。分手前没有,分手后也没有,尽管完全有能力封杀他、折磨他,让他从此都不好过。
他没有那样做。反而是念念不忘、在回忆中潇洒明朗的少年,重逢后说出来的话每一句都能戳中他的小心思,让他轻易相信了那么多甜蜜誓言的人,拿起刀来的时候毫无顾忌。
“刚才医生说的,你都记住了?上楼以后早点休息,一日三餐尽量正常吃饭,别总不把低血糖当回事。”
叶氤低声道:“嗯,我知道了,今天真的是麻烦你了。”
黎未都点点头,看了看天色:“我也该回家了,你多保重。”
“未都!”夜风骤起。
像是抓住就要起飞的风筝一样,叶氤屏息一把抓住了那人灰色风衣纹理粗糙的衣角,残阳最后的余晖,红烈烈的像血的颜色。
声音涩哑,有些七零八落:“作、作为答谢、上来……上来坐坐、喝杯咖啡好吗?”
其实,他比任何人都清楚,黎未都可以说是那种有“原则到了死板地步”的人,对于所爱的人近乎自殉式地全心全意。
绝对没有可能跟他上楼。
更何况,也并不是真心想要邀他上去——虽然从外表看,小洋楼窗外种着绿色小植物,门口摆放着盆栽,好像一个小城堡一样漂亮安静。
金玉其外,里面的木地板上却正正乌烟瘴气堆叠着十几天没洗没丢的外卖、泡面,随处摔打、发泄的痕迹,乱七八糟根本见不得人。
……只是突然想起,曾经某个相似傍晚,朱凌也是这样开车送他到楼下。
类似的一句带了心机的挽留,开启了后来荒唐的一切。
也许只是想看看,人与人究竟有多么大的不同。
如今,唯一还能自我安慰的,大概就是“我反正从来也没有爱过他”。所以,就算再成熟稳重、再温柔体贴,毕竟没动心过、不喜欢的,失去了也不遗憾。
不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