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Z国的戏曲艺术中,反串屡见不鲜。男演员饰演女角色,女演员饰演男角色。性别的不同丝毫不妨碍他们为角色增光添彩,加深魅力,一代戏曲大师梅兰芳,就是这样,以自身雌雄莫辨的独特魅力驾驭着一个个角色。
顾阳在刚刚开始进行戏曲练习的时候,也练习过女角,这对于一个演员来说,是很正常的过程。学习不同的角色,积累更多经验,在需要的时候才能派上用场。
而现在摆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在百老汇,有一两个剧团被称之为黄金剧团,他们排的戏,可能不是很多,可每一场都是能千古流芳,载入史册的经典。这次来找约翰尼的,就是一位黄金剧团的剧团长,他看过了顾阳的表演,在团内提议,反复斟酌后,一致认为,他有望作为主演,重启那出被搁置已久的经典戏剧。
那也是奥斯卡王尔德的小说改编的,是他戏剧里的集大成之作,被无数人视为他平生最高质量的剧本,比《道连格雷的画像》更加出众,比《快乐王子》还要精彩,那就是大名鼎鼎的《莎乐美》。
故事的主角莎乐美,是希律王的继女,她被继父乱伦地爱慕,却又爱上了当时的圣人,约翰。她向约翰求爱,却被毫不留情的拒绝,恼羞成怒之后,莎乐美在希律王的生日宴会上献舞,向被取悦的父王索要一样东西作为奖赏——约翰的头。
这份癫狂的,不为道德所容的单相思,正是这部剧最精彩的地方。演员要穿着纱裙,带着七层面纱,如水蛇般狂热地舞动身躯,光是这样还不够,他们还得让观众被他们所吸引,随着他们一起狂热起来,说服观众,这种疯狂的爱意的合理性。而这恰恰是最难的地方,在上一任莎乐美退休之后,长达数十年,他们都没有找到合适的演员,这出曾经满堂喝彩的戏,不得不被一直耽搁。
直到他们遇见了顾阳。
在《夜莺与玫瑰》的舞台上,这个少年放声高歌,全场都在他的统治之下如痴如醉。他的眼睛,声音,手臂,都毫不留情地掠夺着人们的注意力,他的身上有一种魔力。所有人都在看他,为他心醉神迷。那一刻,剧团长知道了,这就是新的莎乐美!
多么恰到好处的巧合,他也演着王尔德的戏剧,顾阳也读过那一本书,那是他戏剧的启蒙。他长着一张苍白娇媚的脸,身体小巧玲珑,和书中的形容一模一样。东方的少年正是雌雄莫辨的时候,只要戴上假发,穿上纱裙,他就是真正的莎乐美公主。
这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个机会。黄金剧团的团长付出了十二分的诚意,无论是从利益上还是感情上,约翰尼都有被他打动,夜莺与玫瑰的档期也要到了,时间刚好能空出来,现在唯一要考虑的,就是顾阳本人的态度。
少年思考了一会儿,在众人紧张的注视中抬起头,坦然地道:“我愿意。”
气氛骤然一松。
顾阳和莎乐美之间的联系,是很玄妙的。他在宋京指导下的第一次练习,就练的是这一本戏剧,这一个角色。他被那个癫狂又美丽的公主所吸引,被她曼妙的舞姿所纠缠,她是个疯狂的女人,令人畏惧的情人。可这丝毫不妨碍她美得倾国倾城,不可一世。
我爱你,所以我要你的命。
这句话,可以概括这部戏的主要内容了。
也许,这是奥斯卡王尔德对自己爱情的映射,这个天才的作家,是众所周知的同性恋。他不幸地生活在一个视同性恋为洪水猛兽的年代,被人控诉与男子有伤风化的结合,最后名声扫地,潦倒的死去。他在监狱里写下了这部从头到尾都古怪的一塌糊涂的戏剧,借角色的口讽刺着这个肮脏的世界,笔下宁可杀死对方也要占有他的莎乐美,就是他情人的化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