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师的臭云术虽然废掉了猎狗的鼻子,但是菲尔斯背着一个比他还重的人在完全没有路的森林里前进,肯定会不可避免地留下一些明显的痕迹,圣殿骑士们就跟着这些痕迹一路追了过来。
菲尔斯根本就没有余力分心去提防周围可能的危险,只能尽可能快地往前跑,脸颊和耳廓都被荆棘刮出了血,他也顾不上擦一擦,要不是用岩石蜥蜴的厚皮鞣制而成的皮甲足以挡住荆棘的刮蹭,他恐怕早已衣衫褴褛并且满身血道子了,因为走得太急,他甚至差点一脚踩上了一条蛇。
突然,一支箭钉在了他面前的土地上,把正在全神贯注赶路的菲尔斯吓了一大跳。
他的反应不能算慢了,瞬间判断出箭是从前方某处树冠上射出来的,身体一歪就想躲到大树后面寻找掩蔽,但是另一支箭马上又钉在了他的脚尖前面。
菲尔斯立刻站住不动并且识相地大叫起来:“我投降!”
对方明显是在警告他而不是想杀了他,菲尔斯像木头人一样僵硬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只有眼睛不停地转动着,试图找到对方在哪,但是箭射过来的方向除了被风吹动的枝叶以外什么都看不到。
在对菲尔斯来说无比漫长的十几秒后,一个足以让人背上的冷汗都结冰的声音冷冷地说:“放下他。”
“好,我放、我放。”菲尔斯慢慢地蹲下来把埃文德尔放到地上,然后缓缓地站起来举起了双手,眼睛往声音传来的方向使劲地找着,可还是什么也看不到。
“让开。”那个声音好像又移动了一下位置,不过就连菲尔斯这样听觉敏锐的精灵都无法捕捉到对方移动时发出的动静,那个向他射箭的人简直就像是森林中的幽灵一样神出鬼没。
菲尔斯知道自己的生死已经完全握在对方的手里,但他也不想把昏迷不醒的埃文德尔暴露在对方的视线中,只能额头冒着冷汗说:“嘿,打个商量,你跟那些铁皮罐头不是一伙的对吧,我们只是路过,请不要……”
他的话说不下去了,因为那个森林中的幽灵终于现身了。
那个人悄无声息地从一丛灌木后面走出来,身上穿着用藤条和树叶做成的斗篷,头上也完全被树枝和树叶覆盖着,整个人的轮廓都隐藏在这些枝叶中,就像一团会移动的植物混合体,而且他不管是握着弓的手,还是枝叶间露出来的脸,都涂满了黑灰绿相间的迷彩,甚至无法分辨出属于什么种族,要不是那高挑的身材,菲尔斯几乎要以为那是一个黑暗精灵,因为那双眼睛,双瞳分明是黑暗精灵才有的血红色。
对方没有再跟他说一句话,只是沉默地拉开了弓。
第23章 咏歌森林之风(四)
精灵族是费诺大陆上历史最悠久的种族,早在人类文明出现之前,他们就已经建立起了辉煌的精灵文明,精灵语是费诺大陆上最早的文字,如今人们所用的历法、计量单位,以及遵循的许多习俗,都是由精灵族首创的,虽然精灵族如今风光不再,但他们在艺术、工艺等方面的成就至今也无人能及。
精灵的个头普遍比人类高挑,骨骼密度却不如人类,他们的身体轻盈敏捷,却也更容易受到骨折之类的伤害。精灵的智力与人类没有明显区别,但是长达一千多年的寿命和比人类一辈子还长的童年足够让他们学到人类望尘莫及的知识和战斗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