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在刹那间沸腾起来,周律师咳嗽一声:“鉴於章女士作证2XXX年涉毒事件中欧女士曾给出不实口供,加上欧女士品行不端,此次供述也与我当事人陈述有多处矛盾,我恳请审判长和诸位陪审员重新考虑欧女士证词可信程度,将此案发回,重新调查。”
法官看向一旁的陪审员,书记员也停止了记录的动作。检察官正要站起来,忽然有人打开门,匆匆走了进来。有人认出这是公安机关刑警队的一名干警,他向检方说了几句话,检察官面上露出了尴尬的神色,但最终不得不站起身来。
“审判长、诸位陪审员,根据刑警队丁队长的最新消息,刚刚出现了新的证据,本案中找到了第三个人。”
法庭在静默片刻後,再次沸腾!
任何存在都不可能无故消失,正如流星一样,虽然你不知它何处出现,又消失何处,但当它划过天际,必然会留下自己的运动轨迹。真正的凶手不可能凭空出现,更不可能凭空离开西郊片场,他既然曾经在此运动,必然留下痕迹。
周远志想了很久,本案中之所以判断没有第三人存在,第一是因为无人目击,第二是因为提取不到存在第三人的证据,第三是因为没有发现第三人逃逸的痕迹。与庭审一样,在物证方面他和周律师同样无能为力,在寻找目击证人方面,既然警方的人力无法达到他自然更无法做到,但是第三条却还值得一试。
西郊片场位於远郊,四面皆是农田,由公路向下斜向延伸的道路直抵片场,视野开阔,很难隐藏踪迹。可见,若要进出片场第一必须有代步工具,第二,路只有一条。换言之,警方的来路与罪犯逃逸的去路应该是同一条,所以人们推测,倘若真的存在罪犯,绝不可能与警方擦肩而过而不被察觉。
但换种方法来想,如果罪犯当时并没跑而是躲了起来呢?
要躲入西郊片场必须经过停车场,也必然撞见欧子琳,但是还有一种躲藏方法──躲入人群!
当晚因为警车而被吸引来的居民都是距片场几百米外的租客,男女老少共计一十四名,周远志借助私家侦探的力量拿到了资料,发现其中有一名和柳恒澈身高相近,年龄相似的青年,这个人是租户中一名张姓男子的狐朋狗友,当晚借宿在此。案发前,他曾借口撒尿出过门,案发时,他出现在片场,案发後的第二天清晨他离开。张先生没有注意到,但事後证实此人并未通过警方设置在路口的盘查岗亭,他消失了。
无独有偶,负责调查这起案件的一名姓丁的警官也对这起案件目前的结论抱有疑惑,经过调查,丁警官发现在西郊片场以北跨过农田1.3公里下方刚好有一处铁轨弯道,火车在此减速,车顶与地平面只存在轻微落差,跳落容易。跟著警方在与弯道相平行的地面上发现了助跑、起跳痕迹,提取到了脚印,经鉴定与该名男子外形相符。
决定性的证据在铁轨沿线被找到,被丢弃的垃圾袋里有浸过乙醚的布、手术帽、还有作案人戴的塑胶手套,以及一件刚好与柳恒澈当日所著一模一样的外套。正是因此,使得案发现场留下的纤维组织与柳恒澈的一模一样────在机器大生产的时代,同一批次的成衣总是给刑事调查留下诸多不确定因素,而受害人也终於证实,该名男子曾经与她有过接触。
一切都很清楚了,柳恒澈是被冤枉的。
在一瞬间,所有咒骂柳恒澈的声音集体调转方向,受害人是无辜的,导致柳恒澈被怀疑、被冤枉的原因只有一个,欧子琳的证词。
欧子琳尖叫、辩护、流泪、求情,扬言要揭露柳恒澈的真面目,至此再不起一点作用。
之後媒体大爆炸的盛况根本不用多做赘述,整整一个月的时间里,每天每天媒体都在翻炒这些消息,柳恒澈的仁义,柳恒澈的绅士,柳恒澈的好心反受冤枉,欧子琳的蛇蝎心肠,欧子琳的狠,欧子琳放浪形骸却还要诬陷他人,甚至有人声称当日酒吧中那一幕也是欧子琳自编自导,却因为警察临检而引火烧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