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房子原本就是在一大片空地上孤零零的盖着,现在也年久失修……那就……
盖院子,修房子!
从河边冰冷的河水里挖石头、挑水挖土、回来和泥、砌墙!
补房顶、补窗子……没有梯子,就顺着破旧的窗台往房顶上爬;没有玻璃、连窗户连纸二次利用的把窗户封好……
甚至还在院子里砌了一张吃饭的桌子!
一晃一个月过去了,离诺住的地方可是完完全全的变了样!
——当然,这全都是那个傻子的功劳。
直到有一天吃午饭的时候,离诺突然发现,坐在对面乖乖捧着一只脏碗的男人的手——
那双曾经虽然因为长期拿枪、锻炼而在掌心不缺乏茧子、却一看就知道是养尊处优的手,如今已经完全变得面目全非,粗糙的完全看不出是城市人的手,泥土都刺在指甲里、手上不但脏兮兮的,还有很多开裂的口子和冻疮,简直就是惨不忍睹。
“疼吗?”
——除了让他干活,离诺很少像现在这样搭理他。
“恩,疼。”
何慕白虽然不知道对方总是对自己冷冰冰的原因,可是现在突然被关心,眼睛里快乐的神情明显极了,立刻老老实实的回答。
“手烂成这样还去河里挖石头,你为什么不说?明天别去挑水劈柴了,院子里的柴火够用一个月的了。”
不知道这算不算关心,可是不忍心总是有那么一点的。
“不不、我去!诺,别生气,诺,别不要我……我不是故意不说,我干活,诺就高兴,房子暖和了,诺就能睡觉……诺,我能干,别丢了我……我……”
天真无邪的答案,何慕白觉得他又不高兴了,不知道诺看到自己为什么总是不高兴,他想要好好表现,他想看到这个人高兴……一着急,就更语无伦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