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狼崽颇有些灵性,成年人若是手痒想摸摸它,必然会惹来那双蓝眼睛冷冰冰的瞪视。
若对象换成软软糯糯的小孩子,它便一脸享受地蹭蹭对方的小手小脸, 装作十分乖巧的样子——前提, 必须是“可爱”的小孩子才行,如果是那些个毛手毛脚外表邋遢的,得到的肯定是嫌弃的呜呜声以及大大的白眼。
说起来,小狼崽很少叫, 无论是犬吠还是狼嚎它都很少发出,开心了,生气了,着急了顶多呜呜两声,是以简浩一直没发现它是狼非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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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巴永俊从楼上看到自家表弟带着从他这勾搭走的小狼崽一路招摇过市,不由地笑了起来。
在永安城的这些天,他有意无意地打听着,也便渐渐知道了这位小表弟的“丰功伟绩”,托巴永俊实在想象不到,安雅姑母会养出一个这样的孩子。
他看到简浩进了一品香的大门,便从房间里出来,想给对方一个“惊喜”。
彼时,托巴永俊内里穿一身藕色直裾,外面罩着银色长袍,头发披散着,只在顶上挽了一个小髻,斜斜地插着一根玉簪,更衬得整个人肤白如玉、形神俊美。
他扶着栏杆,眉眼微扬,一心等着小表弟出现,却不知道,这副样子早就入了某些人的眼。
秦翔从楼下走上来,不期然看到这么一个大美人,顿时眼睛都直了。
脚不受控制地走过去,浑身的仪态不自觉地带了出来,太子殿下微笑着说:“这位公子可是迷路了?本、我正好无事,或可带你一程。”
一出口,便是上位者惯有的不容回拒。
托巴永俊似笑非笑地看向秦翔,对方眼中的惊艳毫不掩饰。
托巴永俊笑意加深,这样直白大胆的“登徒子”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有劳。”他饶有兴味地应道。
秦翔脸上闪过一丝惊喜,然后又很快镇定下来,“美、公子订的哪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