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佑栖这个人,阴阳怪气,谁也猜不到他下一秒要干什么。他懒得很,不怎么修边幅,好在天生一副好相貌,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不屑于把自己弄得西装革履的。但是有些时候,他又勤快得很。
那次联谊,他也去凑热闹,蹲在后排吸烟,看到一个清瘦的青年,在小礼堂里来来回回地走,指挥着一群男学生布置这里布置那里,大夏天的,那个人穿着件白衬衫,脸上竟然一点汗也没有,干干净净的,像个用白石头雕的人。
过了很多年之后,许煦变成了陆之栩口中的“老流氓”,也学会了大夏天的穿着短裤拖鞋到处晃,熬夜熬得脸色青白,逮着不听话的学生就一顿和风细雨地修理兼调戏。
林佑栖不由得感慨:“当年那个水葱样的青年那里去了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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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宛宜其实是很感谢许煦的。
她是死心眼的人,骨子里像极了她那个当了一辈子邮政员的爸,她不是什么书香门第出身,她母亲曾经是纺织厂的工人,父亲只是个普通的邮递员,她是市井中依靠读书走出来的女孩子,她在大学的时候,也是玫瑰花一样的,又漂亮又香,可惜有刺扎手。
她未婚夫俞铮为了追到她,是花了很大的心思的。
那时候R大正是风起云涌,人才辈出,那几届出来的学生,正是现在活跃在政法界的中坚力量,用沈宛宜自己的话说,她现在随便接一个案子,审判席上坐的是她学长,对方律师是她同学,就连书记员呢,也是低了她几届的学弟。
但俞铮当年是当之无愧的年纪第一,法学院毕业晚会,他是学生代表,带着同届毕业生宣誓。
他开始追沈宛宜的时候已经快毕业了,周围同学都忙得焦头烂额,他也忙,但他遇见了沈宛宜。
俞铮骨子里是个意气用事的书生,不是酸腐为人,而是书生,“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书生,书生有傲气,又固执得很。整个R大法学院都说沈宛宜好看,堪比红楼贾探春,他偏不以为然,等到在校辩论赛上真正见到了,被沈宛宜狠狠煞了一回锐气,又开始死心塌地地追起沈宛宜来。
他对沈宛宜是真好,好到十年之后,沈宛宜仍然记得他的大冬天的半夜骑着自行车在B城里到处乱窜,只为了给她买一碗馄饨。
他在外面是威风凛凛的律师,在沈宛宜面前却言听计从,沈宛宜叫他往东他就往东,叫他往西他就往西,沈宛宜有时候故意捉弄他,他也好脾气地任她捉弄,顶多笑一笑就算了。
他唯一一次不听沈宛宜的话,就是卷入那个案子里。
时隔十年,沈宛宜仍然记得当时他的表情,他说:“宛宜,你不知道!时事有大弊,贪腐太重,会伤国之根本。我们读了这么多年的书,学的是法,执的是法,我们不争,谁还去争!人活一世,总有必须承担的责任,职责所在,不得不为!”
他说完这段话之后不到一个月,就死在香港,子弹从他左颅穿进,呼吸停止,当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