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间里,饶宗义并不知道自己的恋情已经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话题,只是坐在桌前,有一下没一下地转着钢笔。
今天他会去官骏扬家,原本是一星期去一到两次,然后是三次,四次——有时候还会留下过夜。
像是进化一般,无法说是好是坏,但至少比他想象中要好一点。
下班之后,他收拾了一下便准备去官骏扬那里,路过医院休息室的时候,偶然听到护士在谈论的话题,竟然是他。
"你们看到没有,今天饶医生穿的那件外套是纪梵希的呢!"
停下脚步,饶宗义愣了一下,下意识看了一眼身上的衣服。
这是官骏扬的旧衣服,因为上次在官骏扬家他不小心弄脏了衣服,所以官骏扬才拿来给他换上。说是旧衣服,可他拿出来的时候根本连标签都没有拿掉。
他对服装什么的并不精通,也从来没有在意过,直到和官骏扬在一起之后,他才教了他很多这方面的事。说话的方式、偶尔也要微笑、业余时间的休闲、衣着的品味,甚至是内裤的样式和颜色。
这些他以前从来没有在意过,或者说毋需在意,因为没有人会在乎。
他好像渐渐被官骏扬改变,但是他却不想改变对方什么。现在的官骏扬已经够优秀、完美,他并不是自卑感作祟,只是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
哪怕到现在,他还是觉得跟官骏扬在一起的感觉,像是一场梦。
"啊!饶医生!"一名护士发现了他,一声轻叫之后,休息室里的人都转过头看他。
饶宗义顿时有点尴尬,轻轻点了一下头。
护士们也不好意思地朝他笑笑,不过饶宗义平时人虽然阴沉,脾气却很好,所以基本上是没有人怕他的。
"医生,你今天气色真好啊!"其中一个护士无比羡慕地说。
其他人也纷纷表示饶宗义最近脸色益发红润,连带整个人都年轻英俊了不少。
"对啊对啊!真好,有什么秘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