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三章 与香克斯的交手

香克斯的武器格里芬,是一柄以坚韧、轻盈、锋利著称的名刀,名字的含义是狮鹫,格里芬就是格兰芬多的那个狮子,指的是鹰狮或者狮鹫,神话中的一种神兽,强大,敏捷,无所畏惧。

香克斯的剑术也完全贴合他的武器风格,剑招极为灵活,走位相当风骚,仅仅只是挥舞着一把剑,却给罗南了一种同时面对多个剑术高手的诡异感。

而且香克斯的战斗经验也是异常丰富,搭配强大的见闻色霸气,使得他几乎仅仅观察对手肌腱的运动状况就可以大致了解到对方下一步行动的地步。

罗南挥剑的每一招都会被香克斯精准打断,简直就像是一个剑术教习在教小孩子对战一样。

当然,实际上香克斯远没有那么写意,罗南的剑术造诣并不低,还跟随鹰眼修行过一段时间,无论如何都比世界上绝大多数人的剑术更强,而香克斯想要表现出举重若轻的感觉,自然耗费了更多的心力。

拼斗了一会儿之后,香克斯也大致明白了罗南的剑术水平,开始转守为攻。

格林芬本身就是一柄适合进攻的剑,再加上香克斯这个同样天才的剑客,让罗南挥舞着大剑力不从心,左支右绌,不过好歹竭尽全力没有被攻破防守。

“这么下去就没有意思了,看来我还是得使出我的看见本领啊……”罗南后撤收剑,“无想剑&iddot;燕返!”

香克斯眼前一亮,然后挥舞格里芬分别点向三个方位,正好全部落在罗南的剑上,让这连续的三道剑光还未成型就已经失败了。

罗南不服气:“无想剑&iddot;九头龙闪!”

九道剑痕从四面八方以不同的姿态袭击向香克斯。

香克斯单手执剑,笑道:“那我就逆九头龙闪!”

当当当!一连串的打铁之声响起,罗南的九道剑光还是未能建功。

“无想剑&iddot;细雨!”

所谓细雨就是毛毛雨,是雨,但是更接近水雾,这招剑招正是取自这个意象,意为剑招如同水雾一样无孔不入。

然而香克斯还是在漫天的剑雨之中挥剑斩开几道列痕,准确将罗南的阿努比斯之剑截胡。

“你这把剑,可不适合这么细腻的剑术。”香克斯提醒道,没错,阿努比斯之剑太大了,其实应该走力量流。

罗南:“所以这就来啦,元素剑法&iddot;雷切!”

雷电剑见过没有,至少很少有剑士能将剑术锻炼成这么偏门的模样,但是罗南身为炼金术师偏偏就办到了。

香克斯大吃一惊,“早就听说过你的元素剑道了,今天一见,果然名不虚传,那就再看我一剑!”

格里芬再次划出一个干练的银色轨迹,打在雷切的中间位置,直接将雷电剑打散,化为漫天的电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