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路父当时的身家,这份离婚协议从表面看起来,对黄女士并不太刻薄,毕竟一应贷款都不需要她承担。
做生意的人哪儿会没有贷款呢?路父常年从银行贷着千儿八百万。
并且这份协议的最后一条,关于公司股权的分配最大程度地保证了路楠和路杨的利益。
上辈子,路楠是在父母离婚之后才‘被通知’的——是的,华国大部分的家长应该都这样吧,在他们眼里,孩子始终不是独立的个体,不具备被他们当做一个独立的人来对待的资格。
那个时候的黄女士出于报复的心理,给放月假回来的路楠看了离婚协议。
“这是我为你们争取的!”
“你知道什么叫做有了后娘就会有后爹吗?”
“还有一句话叫做宁跟讨饭的娘,不跟做官的爹!”
“你爸已经被狐狸精迷住了,他已经不是你爸了!”
诸如此类话,只要路楠一放假,就会一直在她耳边循环。
那个时候的路楠刚满18,并不太懂这些条款之中的弯弯绕,她所有有关离婚、如何分财产的信息都是从小说和电视中得到的——顺便说一句,黄女士大概也是如此。
因为她们当时甚至都没想到去找专业的律师帮着分析其中条款,根本不知道其中漏洞百出。
于是自从路父和黄女士离婚第一年起,他经营的公司就开始进入营收基本持平、偶尔亏损的状态。
这样,公司完全无法给股东履行年度分红。
黄女士不是没有质问过。
可路父自然有他的道理:投资花掉的钱、订单违约赔款的钱、经营成本、贷款利息……每一笔都有迹可循,会计账目乍一看也没有任何问题。
黄女士毕竟脱离社会太久了,怎么可能算计得过路父。
就这样,所谓的股东分红就成了一笔糊涂账。
黄女士只能一遍遍重复不知道是安慰自己还是安慰路楠的话:“他那个公司,每年赚的钱也确实有数,只要你抓牢股权,等你弟弟成年了,把该给你弟的转回你弟名下,等你爸贷款还完了准备退休了,你们两个再去分公司的固定资产,到时候你们收收厂房和店面的租金也可以过得很轻松了。”
理想很美好。
现实却——还没等到传说中的路父还清贷款、金盆洗手的好日子,就发生了他帮好友担保被坑的事情。
路父中断了生活费,黄女士发难的时间更早一些,好像是清明节。
那时候,她用的方法还是从前的那些:咒骂、撒泼、砸东西。
这些手段在路父兜里有钱的时候确实有效,大小算是个老板的他在公司员工面前还是很要面子的。
但在路父缺钱、资金流完全断裂、已经开始拖欠员工工资的时候(已经准备摆烂),这些招数就没有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