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因为我有金手指,那些酒根本就没喝进肚子里。】不过路楠还是谢了陈骁的好意,举了举杯、干碰不喝:“谢谢陈哥。”
“没事,毕竟晕车晕船严重到那个程度的,我此生尚未见过。”陈骁笑笑,看了一眼正在和向总情歌对唱的董慧,又转头问路楠,“你不去唱歌么?”
路楠摇头:“唱完歌肯定要被‘颁奖’(敬酒),为了明天能直着下船,我得省点力气。”
陈骁晃着酒杯,点点头说了一句:“挺好的。”
也不知道他指的是什么。
潘莎莎终于得空溜回来了,她长出了一口气,一屁股坐到路楠另一边:“你们聊什么呢?”
“陈哥问我怎么不去唱歌。”
“别喊陈哥啦,我知道你是觉得喊他骁哥太亲昵了,不过你看,整个办事处都是这么喊他的,就你一个喊陈哥,才叫特殊呢。”潘莎莎从果盘里插了一块西瓜,“不过骁哥唱歌是真好听,楠楠,你还没听过吧?”
【其实,也听过。】
路楠捧莎莎场:摇头。
莎莎更来劲儿了:“骁哥,待会儿来一个?”
陈骁无奈笑笑:“今天是领导们的主场,我上去献丑做什么。”
“唱一个吧,等回头我调走了,想听都没机会了。”莎莎颇为遗憾地说。
“挺不错的,来,我说,你打,先形成电子版。”
“好的,陈哥。”
在路楠看来,这只是一般新人都会干的事儿而已,却忘记了,真的萌新哪怕是考虑到了这一步,但在实际记录的时候也几乎不可能达到路楠现在的水准。
每一条都是言简意赅,但是却没有错漏了刚才陈骁和杨总谈的任何一个关键点。
陈骁是满意的,他并不吝于自己对路楠的夸奖,因为路楠的所记所写,帮他节约了回忆思考、把谈话整理成文的时间。
等到路楠敲键盘的时候,陈骁又发现了路楠的一个优点——她打字十分快,是盲打的,而且错误率几乎为零。
相处不过短短半天,陈骁就觉得,上次在索菲特酒店大厅不小心听见路楠前公司总经理说的那番话,居然还挺有道理:一个明显各方面素质都不错、外貌也很拿得出手的员工,确实值得挽留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