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住在那里的住户已经不是他的那对混账父母了。
弗雷对此早有预料,但不知为何,他的心里却并不感到轻松。
然而与他预想中闪闪发亮的未来相比,这一点似乎也就无所谓了。
此时此刻,弗雷正兴奋的走在地狱厨房的街道上。
因为机票钱被哥谭机场给退了回来,于是他凭借着那几千美刀,成功的在地狱厨房里安家之后,居然还凭借着他哥谭的出身,成功的在这最大的那个黒//帮里混上了个掌管十个人的小队长!
——这可是他之前从未有过的职位!而且是一上来就管理十个人啊!
此时的弗雷是真的觉得自己离开哥谭的举动可真是再正确不过的了!
并且最重要的是,这里还没有烦人的蝙蝠家义警!
——那只该死的老蝙蝠和去他妈的红头罩再也管不了他啦!哈哈哈哈!
想着想着,弗雷都要忍不住的像个神经病似的大笑出来了。
——哦,对了,这里也没有那些超级危险的神经病们了!
弗雷打心眼里觉得美好的未来就近在眼前了。
“嘭——”
“咚!咚!咚!”
“噗叽。”
然而就在这时,一声弗雷无论如何也无法忘记的声音响起来了,而在之后的几声像是什么金属反弹的声音后,他只觉得自己的胸口一痛。
弗雷愣愣的低头,他今天穿得是浅颜色的新衣服——这是他在当上十人小队长的那天后特意买来奖励自己的——而此时,这件在他平时很是珍惜的衣服上,居然一点一点的晕开了刺眼的红。
——这是血?
——谁的血?
——难道是……我的血?
弗雷不太明白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因为明明他的好日子已经近在眼前了、明明他都能从哥谭那个地狱爬出来——
可是,为什么他却会死在这种地方呢?
为什么,死的却是他呢?
弗雷很不解,可是不管他再不解,却也在他下意识的摸到胸口上的那个血洞之前,不甘又迷茫的倒了下去。
而在死前,或许走马灯是真实存在的……总之,在弗雷的脑海中,最让他无法放弃割舍的居然是哥谭。
——是哥谭啊。
弗雷恍然,他以为自己终于从哥谭中挣脱了出去,可没想到,他在临死前最深的执念居然还是哥谭。
哦,对了,毕竟他可是个哥谭人呢,而哥谭人离了哥谭……
又怎么会活下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