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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报社的代表律师则显得有些紧张,他们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会给报社带来严重的后果。
法庭上,法官宣布开庭后,原告律师首先发言,他详细地陈述了非常可乐的产品质量和声誉,并指出被告报社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恶意造谣污蔑非常可乐的产品,给非常可乐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
并且提供了相应的数据做为证据上交到法庭,附上了报社刊登的原文及社评,并且就此事引起的不良社会声誉也提供了五份以上的全国其它报纸的转载及评论。
被告律师则辩称,他们的报道是基于一些消费者的投诉和反馈,并不是恶意造谣污蔑,只是现在还未拿到相关的鉴定报告。报社主观上是为了全国老百姓的健康着想。
但是,原告律师随即出示了一系列证据,包括非常可乐的产品检测报告、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等,证明非常可乐的产品质量是完全合格的,不存在任何问题。
在证据面前,被告律师无言以对。最关键的是他们自己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所讲的合理合法。
法庭上的气氛变得紧张起来,形势对非常可乐极为有利。最后主审法官让原告方重申自的诉求,非常可乐的代理律师非常霸气的说道:
“我们的诉求一是由被告在全国十家以上的地方及中央的主流媒体上连续刊登一周的道歉信,道歉信中必须承认自己的文章是造谣污蔑没有实质性的证据。
第二就此文章给非常可乐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经济赔偿一亿人民币。”
非常可乐的代理律师话音刚落整个法庭上参与开庭的所有人都窃窃私语起来。建国以来恐怕要求上亿赔偿的官司还是第一次出现,就连主审法官都被震惊到了。而被告方的代表则完全吓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