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尔蒙斯原本以为,自己可以成为艾弗森的左膀右臂,帮助艾弗森一起打天下。
梦想是美好的,但是现实却是骨感的。
萨尔蒙斯的乱战能力,在费城根本得不到发挥的空间。
更多的时候,萨尔蒙斯只能成为外线的定点射手+侧翼的防守者。
如果萨尔蒙斯能够沉下心来打磨以上两项技能,其实也能够成为凭借3D属性在联盟之中立足。
但是,心气很高的萨尔蒙斯并不满足于成为角色球员,他试图模仿艾弗森,成为联盟最顶级的单打高手……
结果,单打是学会了,高不高就另当别论。
因为球风比较独,处理球不冷静,自信心还出人意料的高,故而被贴上了“球商低”的标签。
国王队虽然在2006年的夏天,给了萨尔蒙斯一份5年2550万的合同,但是培养了两个赛季之后,国王队便失去了耐心,觉得这个大哥属于“朽木不可雕也”的类型,难成大器,故而在处理布拉德米勒的时候,把萨尔蒙斯也当做包袱,给一并处理掉了。
对于罗斯而言,萨尔蒙斯与本戈登属于一个类型的球员。
擅长乱战,自信心高,有些刺头,不服管教,天天想着怎么造反当大哥。
如果长时间将两人留在第二阵容当中,保不齐这一对“卧龙凤雏”能够干出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情来。
这与奇才队同时拥有阿里纳斯和尼克杨,属于同一种风险。
故而在得到萨尔蒙斯之后,罗斯就跟管理层明确表示:这两位大哥,只能留一位!另一位,赶紧处理掉。
当然,如果可以选择的,罗斯建议:优先处理掉本戈登!
原因有两点。
第一,本戈登在公牛队的资历老,更加不服管。
萨尔蒙斯虽然也是刺头,也胸怀大志,但毕竟是初来乍到,心底比较虚,相对而言好调教。
第二,本戈登属于防守漏勺,萨尔蒙斯不是。
之前也说过,萨尔蒙斯最初在费城76人队的时候,就是被当做3D球员来培养的,侧翼防守能力不说顶尖,至少也会合格线之上的。
只要头脑不发热,凭借萨尔蒙斯2米01的身高+94公斤的体重,怎么防都比本戈登要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