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要求的赔偿,属实无理,我当事人拒绝接受。”
江永福请的律师吴代兴,立马站起来反对,提交卖身契原件,否认指腹为婚的事实,咬定温淑慧先卖身给了江家,才与江永福结婚。
然后吴代兴就请求将宜新饭店判为江家财产,继续要求温淑慧净身出户。
五万大洋的赔偿费并非无理,而是包括对江家造成的名誉损失,精神伤害。
还有刘玉仙母女和江耀宗两次被打的医药费。
于是。
指腹为婚是否属实,在吴代兴的一番操作下,很快就成了为争论的焦点,决定着新宜饭店的分割。
江永福想整个吞掉宜新饭店和赔偿费。
吴代兴就追着咬,“没有人证和物证,指腹为婚就是被告的一面之词。”
还说:“我代表我的当事人,加控被告捏造事实,情节恶劣,请求审判官大人予以重判重判!”
温宁和温淑慧一起坐在被告席。
她沉住气,让石磊代为发言。
石磊看向审判官,坚定说:“我当事人有指腹为婚的证人和证物,就在来审判厅的路上,请求审判官大人,休庭半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