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判决结果

玫瑰法则 霏倾 2395 字 1个月前

萧让这么说,是在提醒法庭——

刘鹏为了保卫财产和抚养权,曾打算置罗薇薇于死地,若这次不判离,之后极有可能变成谋杀案。

“我没有!”刘鹏喊道,“我没有那么说!”

萧让:“审判长,三号证据收录了被告施暴时所说的话。”

法官点点头,看向刘鹏的律师:“被告代理人,你有没有什么要补充的?”

“审判长,我的当事人,在与原告两年的婚姻里,表现是有目共睹的,所有亲戚朋友,都认同我的当事人是一位爱家爱妻儿的好男人。但是某一天,原告却突然对他提出了离婚,还要分割他父母的财产以及两位老人视为命根子的孙子,我的当事人多次挽留不成,面对父母的失望、亲戚朋友的不理解、妻离子散,被逼急了,才会在精神崩溃的情况下,失手伤了原告,并胡言乱语。”

刘鹏的律师发言很有技巧,避重就轻不说,还把刘鹏的家暴和威胁解释成“老实人被逼急了”。

审判席三位都是男性,想引起他们的共情。

宁稚在旁听席听着,很是不齿。

萧让:“审判长,原告并未逼迫被告任何事情。一号证据显示,今年二月底,原告发现被告出轨,二人在微信上进行协商,原告表示愿意原谅被告,只要被告跟第三者断了。但三月初,被告主动与原告分房,并在每天夜里离开家,天亮之后才回来。原告跟踪被告,发现被告在第三者家中留宿。原告与被告摊牌,被告干脆搬至第三者家中进行同居。原告认为夫妻关系已无和好可能,对被告下最后通牒,要求离婚、分割二人婚房以及当时只有十三个月的婚生子刘俊。整个过程,不存在原告逼迫被告。”

对方律师把话筒拉到跟前:“请问原告代理人,你说我当事人今年三月开始留宿在外,请问你方有证据吗?”

宁稚看向刘鹏,就见他一脸得意。

她整理证据材料的时候,确实没有刘鹏夜宿小三家的证据。

罗薇薇当初跟踪他到小三住的小区中庭,看到他进了电梯,上了某一层,她立刻也坐电梯到同一层,挨户敲门。刚进屋的刘鹏开了门,站在他身后的小三,穿着性感睡衣。罗薇薇当时就哭着跑开了,什么证据都没拿到。

宁稚曾尝试联系小三小区的物业想取得监控,但由于超过一个月,物业告知监控已经自动替换。

刘鹏肯定也是知道这些的,所以这会儿才一脸得意。

证明不了刘鹏与他人同居,法庭就会把他的出轨当成偶发,把家暴和威胁当成而偶然失控,判不离的概率更大了。

宁稚担心地握着罗薇薇的手,看向萧让。

只见萧让从容地把话筒拉到身前:“审判长,我方申请提交新证据和新证人出庭作证。”

法官:“原告代理人,是什么新证据和新证人?”

萧让:“能证明原告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据和证人。”

法官:“同意。”

新证据为一段监控,拍到刘鹏每天夜里十二点多,都会在一个穿着性感睡衣的女人的迎接下进入公寓大门。

萧让:“监控左下角的时间戳可以看到,被告每晚十二点多,都会进入一个叫做任霞的女人家中,逗留一整夜,直到隔天清晨才会离开。夜夜如此。”

监控甚至多次拍到刘鹏和任霞吻别。

对方律师急道:“审判长,我方反对这个所谓的新证据!这都不知道是从哪来的监控,有没有经过篡改、编写?这不能作为证据!”

法官看向萧让:“原告代理人,请你解释一下,补充的证据从何处获得?”

萧让手指电视屏幕:“这是任霞对门单位的业主,在门口装的监控。监控拍到了门牌号。”

刘鹏拿拳头捶了下掌心,人往椅背靠去,一脸气急败坏。

萧让:“审判长,我方申请新证人出庭作证。”

法官:“同意。”

很快就有一位面容姣好、身材苗条的年轻女士坐到证人席上。

刘鹏看到此人大惊失色。

宁稚小声问罗薇薇:“证人你认识吗?刘鹏好像很怕她。”

罗薇薇也看着证人,摇了摇头:“我不认识,没见过。”

证人宣誓。

萧让:“证人,请你告诉合议庭,你认不认识本案的被告刘鹏?”

证人看向被告席,点了点头:“认识。”

萧让:“你是如何认识刘鹏的?”

证人:“我是任霞的同事,我们一起在夜色KTV上班,一开始我们一起住,后来刘鹏到任霞屋里睡觉,任霞觉得不方便,我就搬出去了。任霞会把自己和刘鹏的事情告诉我。”

萧让:“任霞如何跟你形容她与刘鹏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