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野路子

玫瑰法则 霏倾 1280 字 1个月前

“宁稚是赵学峰和原配的女儿。”

林森意外:“啊?一个姓宁,一个姓赵?”

刘天海烫洗茶具:“一开始,我也不信,后来我调她的档案出来看,户口本上写着曾用名赵鑫磊。估计是赵学峰跟原配离婚后,她改母姓了。”

林森这才反应过来:“赵学峰原配也是律师?”

“不是。听说原配是河北老家的教师。”

林森笑道:“难怪了。教师怎么比得上李丹律师吸金能力强,还年轻。”

“李丹一开始也是赵学峰的实习律师,跟了不到俩月,就跟到床上去了。”

“既然这样,李丹为什么不留在正和所?反而来咱们所?”

“李丹来咱们所的时候,就怀孕了,赵学峰估计是怕她留在正和所难看,毕竟他婚还没离。”

林森恍然大悟:“所以李丹来了咱们所,知道萧让的背景,就把赵学峰的案子拿到萧让这儿?”

刘天海后背往沙发一杯靠去,双手搁在宽大的扶手上,唇角噙着邪恶的笑:“你去和楼上金胜所的李霄聊聊。”

林森秒懂:“我这就去办。”

……

宁稚在刘天海办公室这一坐,耽误了工作,快一点才下餐厅吃午餐。

大家都吃完上去午休,餐厅没什么人。

宁稚买了一份简餐,端着餐盘找位置,看到张旭一个人坐着,便过去和张旭一起坐。

“宁稚,好久不见。”张旭笑着把自己的饮料递给她,“来,请你喝草莓汽水。”

“谢谢张律。”

张旭低头吃饭,问:“你最近忙什么?”

“在帮萧律做文书。”

“有没有遇到什么困难?”

“暂时没有。”宁稚戳着米饭,纠结片刻,说,“张律,我能不能问您一个问题?”

张旭笑:“大胆问。”

“您认不认识什么野路子的律师?”

张旭放下手中的鸡腿:“野路子?”

宁稚解释:“就是那种不走寻常路的。可以用非常手段获得一些证据,让原本看上去没希望赢的案子,擦边赢了。”

张旭恍然大悟道:“老大啊。他不就是这种路数的?”

冷不防提到萧让,宁稚咬了咬牙,声音冷了下去:“他不是。他要脸,有包袱,不是纯粹的野路子。”

张旭认真想了想,说:“程律。上次老大的案子,够野了吧?”

宁稚这才想起程儒言,拍了下手:“没错呀!我怎么没想到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