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 家庭主妇离婚案(11)

玫瑰法则 霏倾 1229 字 1个月前

程儒言吸了吸牙齿:“所以代伟是戴思通的隐性股东,持股10%?”

“是的。”

程儒言挑眉,抬手摩挲着下巴:“戴思通10%的股份,目前估值是多少?”

“目前估值大概110个亿,但明年在纳斯达克完成敲钟,能飞升到几倍,那就不得而知了。”

程儒言扬了扬手中的代持协议:“但是这份协议,有正本吗?你这个只是文字版,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宁稚摇头:“没有。本来代雯今天要去公司保险柜找,我让她不用找了。”

程儒言大骇:“什么?不找签字版,你拿这份给法官看呐?这种我随时可以做一百份出来。”

宁稚把发票放到茶几上:“我一会儿要跟代伟谈判。”

程儒言随手拿起来翻了几页:“这是什么?”

“戴思通给威派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程儒言犀利道:“这些发票,威派有没有列成本?有没有进行税额抵扣?”

“有。”宁稚笃定,“威派虚列了超过十个亿的成本,多抵了一个亿左右的销项税。”

“代伟完犊子了,虚开的税款在25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之前宁夏一个人虚开近11亿,被判处无期徒刑。”

“是的,所以我要用这个和他谈判。”

程儒言把发票还给宁稚:“如果他能同意按120亿去跟代雯的母亲分割财产,那咱们的代理费就是12亿。”

宁稚激动点头。

程儒言拍拍她的肩膀:“宁稚你可以啊。第三个案子,代理费12个亿,别的独立律师干一年都不一定有这个业绩!”

宁稚憨笑:“是您指导有方。”

“这个案子办结了,我给你申请独立办公室。”

宁稚惊喜:“真的吗?谢谢程律!”

她开心的不是终于要拥有自己的办公室,而是不用在程儒言眼皮底下干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