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他已经一百岁了,但是身体还算是硬朗偶尔还能下地干活。
他打算收养这个孩子,但是村里面的人都劝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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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年纪了没准哪天都死了,哪里还有闲心去照顾一个孩子。
而且村里面都说这老人活得太久折了孩子的寿,何苦养个小婴儿不如送福利院。
但是刘玉龙不这么觉得,他只是太寂寞了想找个伴。
就这样他最终还是收养了孩子,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做刘志辉。
对外就称是自己的重孙子,日子过得还挺顺遂但是当他一岁的时候出事了。
恶鬼的灵魂太过强大,这么小的身体承受不住。
他需要吃掉活人的器官吸收自己的身体,还有吃掉人的灵魂才能继续活着。
就在二月二生日这天,吴匪自己爬了出去咬死了邻居家二岁的小女儿。
刘玉龙看到满地鲜血的时候被吓到了,此时却听到了吴匪说话。
“我如果不吃了她就会死!”他自言自语说话不是第一天了。
一开始觉得是自己听错了,可是看着它大口啃食着那女孩的眼睛还是被吓得脸色惨白。
原来他好心收养的孩子根本就不是人,而且每次到二月二这天都会想要吃人。
一开始是眼睛,然后是肾脏,随着刘志辉慢慢长大村里面接二连三死人。
毕竟谁也不会怀疑一个孩子,警察来调查后没有结果就不了了之。
反而成了村里面的恐怖传说,到了这天很多村民就会离开村子避祸。
就算刘玉龙知道是他做的,可是却依然选择了隐瞒事实。
随着他越长越大,刘志辉往日里跟正常人一模一样。
直到他二十岁之后在外面打工赚钱,跟着几个朋友开了一个修车厂。
这几年赚了不少钱,给家里面盖了二层小楼日子过得很平淡。
除了每年都会杀一个人外,往日里刘志辉对他都是非常孝顺。
就算是他瘫痪在床上,也会每天往返回来照顾他。
索性刘玉龙就不再管他吃人的事情,直到今天他被村民抓起来要埋到山上。
吴匪这些年吃了二十四个人,就只剩下最后的心脏。
这个心脏必须要吃恩人的心,只要吃了他就可以重获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