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特和弗兰克的想法,简直就是一模一样。
但是,沃尔特不像弗兰克那样,有那么多的门道,他一辈子和化学打交道,除了化学,他一无所有,他什么都不会。
而制药最需要的知识就是化学,看到制药贩d那么的赚钱,沃尔特才起了创业的心思,想要死前尽可能的多捞钱。
但沃尔特也不是瘾君子,对这行业不熟,他唯一能想到的就是弗兰克,所以联络弗兰克,但没想到遭到了弗兰克的拒绝。
沃尔特当时也是急病乱投医,他住在新墨西哥州,弗兰克住在芝加哥,两人相隔十万八千里,弗兰克就算想帮他也是爱莫能助。
除非,沃尔特搬去芝加哥,或者弗兰克搬到新墨西哥州,但两人都有各自的家庭和牵挂,本身就不太现实。
最后,沃尔特选择和昔日的学生平克曼搭伙。
但沃尔特只看到这行赚钱,却不知道这行的水有多深。
而平克曼更是一个小混混,就算了解这个行业,也只是因为他本身是瘾君子,属于最底层的最底层的级别。
偏偏沃尔特制作出来的货,属于顶级中的顶级,很少见的极品。
平克曼一个街头上的混混,拿着这么高级的货,往外卖的话,要是在街头,几克、十几克的少量的往外卖还没什么问题,但他偏偏去找疯狂小八。
疯狂小八是这一片地区的老大,这一片地区的所有客户都是他的,是最大销售商,平克曼以前买货,也是去他那花钱买的。
沃尔特制作出一包冰晶,要是零散的往外卖,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卖光,所以,平克曼去找疯狂小八,疯狂小八一个人就能吞掉这一包冰晶,用自己的客户渠道消化掉。
平克曼的思路是没错的,生产厂家和销售渠道合作。
可是,这不是普通的行业,是真正的刀口舔血,能在这个行业能站稳脚跟,并且有一片地盘的人,哪一个是普通人,普通人早死了,都是面黑心狠的家伙。
平克曼拿着这么高级的货,去找疯狂小八合作,这就好像一个赤手空拳的穷鬼拿着一座金矿,要和敲骨吸髓的资本家合作一样。
这不光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更是羊入虎口,送货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