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第一次分班我就注意到你了。
以前我觉得那些读的言情小说很无里头,遇见你,我彻底相信那些荒唐没有逻辑的言情小说。
喜欢你没有里头没有逻辑。
可爱,憨憨,大大方方,长的不是很漂。
恰恰,我喜欢你的可爱憨憨大大方方。
喜欢一个人总是偷偷的,都是怕说出来连朋友都没得做,我也一样害怕我的结局是这样。
所以我一个人偷偷喜欢了很久。
喜欢的根扎在我的心底深处,伴随我一整个高中。
我看着你笑,看着你翻白眼,看着你气的乱蹦乱跳,迷的我目光无法看向别的女孩。
我喜欢故意整你看你鼓气炸毛的样子,可爱的就像我喜欢你所有的样子。
草长莺飞的年纪里,遇见一个能牵动你情绪的人,是一件多么痒的事儿。
终于知道为什么言情小说里,作者笔下的霸道总裁总是说女主像小猫挠他。
因为,真的很痒,很难耐。
喜欢如钱塘江大潮一样凶猛拍案,我站在桥上,要么倒下,要么不到下也被潮水浇的冷透。
高三了,毕业了,不用为了校园里繁重的学业操劳,也不怕因为还在校园担心什么恋爱被抓,我们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