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七章 罪过(第二更)

陈安歌翻了翻白眼。

这不是废话吗?

虽说边琳琳用的这首《热起来》歌曲编的舞蹈已经算是很简单了,但是再简单,那对于普通人来说也算难了,而且其中还加了一些卖弄一般的专业动作,普通人怎么可能跳?

当然,要是让一般人在私下学一学,那也是可以跳出来的,可这是什么地方?

沙滩啊!

举办的是啤酒节,来的可都是游客,谁会去学?谁会有时间学?

这种快闪模式的舞蹈,基本上是越简单越好。

说简单一点,你放着音乐让大家做广播体操都比炫舞技好,毕竟在这种地方跳舞,本来就不是追求好看,而是为了热场。

“肯定是我爸爸跳的好!”陈丝丝抱着陈安歌的脖子,像个猴子一样挂在身上。

边琳琳撇撇嘴,好的确好,但也不至于好的让人去学啊。

“因为简单啊,而且我跳的动作很多都在重复,稍微有点舞蹈功底的,可能看一遍就会跳了,就算是没有舞蹈功底,甚至于肢体协调能力差的,也可以跟着动作跳,毕竟都是很简单的动作!”

“简单?”边琳琳愣了愣,随即摇摇头。

就像之前陈安歌拍手算舞蹈?

在她看来其实不算,一点美感都没。

陈安歌一看边琳琳的表情就知道她肯定不服气,甚至于说没懂。

事实上这也不怪边琳琳。

完全是因为她太懂了,因为她本身就是一个舞者的缘故,她不允许自己编排的舞蹈里面有没有美感的动作。

但是……

这种地方并不是为了展现舞蹈的美,而是要带动全场。

也就是说,带动全场才是最主要的,而不是炫舞。

这就商业论和艺术论了。

放到很多圈子里面都能解释。

比如小说,影视。

请一个艺术家做商业演出?

这在陈安歌看来完全是脑抽的行为,还不如找一个通俗文艺工作者呢。

这两者相比,明显是后者更懂普罗大众的喜好。

就像边琳琳,她可能是一个好的舞蹈老师,但绝对不能胜任这次啤酒节舞蹈总监这个职位。

边琳琳听了一些陈安歌论点,虽说还有些嗤之以鼻,但至少也懂了关键点所在。